午休时间,在工地被砸伤,算不算工伤?长期在噪音环境工作,失聪后该怎么维权?60岁的工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劳动争议,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快来听听村居法律顾问怎么说。
午休时间在工地被砸伤
算不算工伤?
近日,翔安区上塘社区的一位居民咨询说,其亲戚老刘(化名)在一家拆迁公司上班,一天中午休息时间,公司其他员工都出去吃饭了,老刘因为觉得累,不想去吃饭,就继续在工地上睡觉休息。不料,他在工地休息时竟被楼上掉下来的石头砸伤。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村居法律顾问许多认为,根据老刘的陈述,老刘受伤时间是下班时间,其他同事均出去吃饭,唯独老刘没有离开且仍在工作场所休息,非上班时间所受的伤害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老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基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毕竟,公司在用工管理上存在过错,没有将下班的人员立即劝离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工作场所,或者在工作场所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才导致石头砸伤老刘,所以公司可能存在部分的过错责任。
长期在噪音环境工作
失聪后如何维权?
翔安区双沪社区许先生在厦门一家公司上班三年了,因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他一边耳朵失聪。为此,公司最近以其失聪“不适合继续工作”为由,要求其离职。许先生咨询说,遭遇这种情况他该如何维权?
村居法律顾问郑冠杰说,许先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如果工伤无法评定,公司又坚持让许先生离职,那么许先生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超龄”工人
如何保护自己?
近日,翔安区霞美社区一位居民咨询说,他已年满60周岁,想继续在原来公司打工,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许多说,根据劳动法律相关规定,“超龄人员”是指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即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或者虽未满上述年龄,但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因为该居民为男性,年满6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虽然他继续在原公司打工,但已经与原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其与原公司成立的劳务关系,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可对提供劳务的超龄人员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同时,超龄人员也可以建议公司为其购买意外保险,若发生伤害事故,超龄人员可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也是对超龄人员的一种权利保障。(记者陈捷曾艺轩通讯员司小宣 陶小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