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发生追尾事故 追尾车辆负全责

焦作日报

经过不熟悉的路段,前车司机减速行驶,被后面的车辆追尾,算谁的责任?近日,发生在新园路的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给出了答案:追尾车辆负全责。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新园路与光华路交叉口是个丁字路口。6月11日,一辆外地牌照的白色本田越野车沿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该路口时,信号灯显示左转红灯,司机未看到直行灯亮起,不敢贸然通过路口,随即停车等候。此时,一辆紧随其后的白色雪铁龙越野车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前方的白色本田越野车。

白色雪铁龙越野车司机是本地人,清楚该路口直行车辆可以直接通过,事故发生后,后车司机称前车司机不应该在路口等红绿灯,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司机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中站巡防治安大队巡防队员刘卫峰、卢长松与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判后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通过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和前车保持车距。这起交通事故中,前车司机不清楚路况,在经过丁字路口时减速等待信号灯没有过错,后车司机追尾负全责。”刘卫峰说。民警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处罚后,双方司机均表示认可。

(记者朱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