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挂牌试点“快速办”、老年人“优先办”……6月15日,济南交警召开新闻通报会,再推20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这是济南交警发布的第七批举措。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发布的20项新举措中,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限行规定、深度挖掘停车资源等备受关注。
取消城市物流配送车限行
按照规定,对从事物流运输服务(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有通行备案历史记录且近3个月无违法事故记录的货车,除早晚高峰、城市快速路及高风险等级道路、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货车外,取消城市道路禁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备案。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取消的并不是所有货车的备案,而是物流配送车辆。大型货车还是要备案后才能进城,此外,在“高风险等级道路”通行的各类货运车辆还是要通过“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泉城行+App”等渠道办理通行备案。高风险道路主要包括:旅游路(太和广场至二环东路)、二环东路(旅游路至二环南路)、千佛山南路、千佛山东路、千佛山西路、经十一路(舜耕路至山师东路)、纬一路、马鞍山路(舜耕路至玉函路)、泉城路、燕子山西路等。
全市将再增16840个泊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济南交警正在推动全市55个单位内部停车场、5790个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前期,针对西客站周边回迁房小区配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兴福寺北路、滨州西路等6条道路上施划了955个24小时停车泊位;在中林路、北大槐树街等老旧小区周边道路上施划228个19时至次日7时的限时停车泊位;针对领秀城内领义路工作日白天通行需求大,周末和节假日探亲访友、到商场购物等停车需求大的特点,在二环南高架至俭秀路路段安装了6面标志牌,可供80余辆车周末节假日全天、工作日19时至次日7时停放。
下一步,济南交警继续推动全市53条道路7136个夜间限时、9条道路745个周末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夜间限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继续挖掘道路资源,在市中区万寿路、天桥区粟山路等10条道路施划675个24小时停车泊位;继续加强微循环改造,规范全市16个社区内1232个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便利措施施行后,全市将再增加16840余个停车泊位。
累计推7批84条便民举措
2018年以来,济南交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陆续推出了6批64条便民服务举措,逐步实现从“普惠便民”向“精准惠民”的转变,这次发布的为第7批,累计推出84条。
本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包含了车管、停车、事故、交通组织等多个类别,包含新能源汽车挂牌试点“快速办”、老年人“优先办”、退役军人“便捷办”、残障人士“帮扶办”等内容。其中新能源汽车挂牌试点“快速办”,意指在具备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试点推行小(微)型新能源载客汽车交售车主同时进行车辆查验,实现“交车即查验”。在市县两级车管服务网点设立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绿色窗口。(记者 刘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