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7家企业被评为严重失信企业 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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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泉州市人社局牵头开展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通报评价结果,泉州27家企业被评为严重失信企业。泉州市人社局将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此次共评价泉州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248家、B级企业10家、C级企业42家。同时,评价泉州市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企业343家,一般失信企业3家,严重失信企业27家。

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中,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2021年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范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连续3年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可不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3年连续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2年至少1次被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额度,最高降幅为50%。

对被评价为B级的企业,部门将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评价为C级的企业,将被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评价中,对于被评价为工资支付守信等级的企业,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

建筑施工企业3年连续被评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2年至少1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额度,最高降幅为50%。3年内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一般失信等级的,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最高额度,增幅各为50%。3年内有1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等级的,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和最高额度,增幅各为100%。

被评价为一般失信等级的企业,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部门将增加检查频次,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高限处罚。评价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部门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