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1月起连锁食品店申请新门店 可当场拿证

厦门日报

下月起,厦门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要新开门店,再也不需要等上十天半个月才拿到经营许可了!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消息说,从11月1日起,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其在厦门新开设的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只要符合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的条件,即可“当天申请、当天拿证、当天营业”。

据了解,此前,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新开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厦门市承诺的办理时限是7个工作日,如遇到节假日,办理时限有时甚至要半个月,而这已经是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整整缩短了65%。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新开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简化审批材料,免于现场检查,当场核发证件。该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准入准营的制度门槛,为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筹备新门店开业节约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

哪些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以享受“申请人承诺制”呢?根据《工作意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厦门市范围内拥有10家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经营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的,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的申请。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用“告知承诺制”或“申请人承诺制”来申请。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不适用“申请人承诺制”。

【释疑】

实行“申请人承诺制”

不会影响食品安全

实行“申请人承诺制”会不会影响市民的食品安全呢?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此,广大市民大可放心。在简化、优化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新开设门店食品经营许可的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加大证后监督力度,对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的新开设门店在发证后3个月内实施监督检查,并根据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和门店的申请条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流程布局等对“申请人承诺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食品连锁经营市场放而不乱、活而有序,保障全市人民的舌尖安全。

【小贴士】

企业如何提交申请?

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应当如何申请?据了解,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按照自愿原则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公司统一化情况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拟申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等材料。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人。(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翁桂华)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