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电 (郭超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25日在北京表示,截至2019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相关网络犯罪案件260件,判决473人。
当天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姜启波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之二,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姜启波称,《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各级公检法机关依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严厉惩处网络犯罪。截至2019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相关网络犯罪案件260件,判决473人。其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159件、22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98件、2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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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4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典型案例。姜启波表示,该解释的公布施行,为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将促进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