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宗某夫妇欠林某债务,虽然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扣留、提取宗某一处位于福清的房产的拆迁补偿款145.72万元,但是郭某与宗某串通吴某及两名亲友通过“连环计”,将该房产拆迁补偿款转移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林某的执行监督申请后,识破诡计,3个月内追回了这笔款项。日前,福清市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郭某、宗某立案。
执行款“离奇”消失
2011年至2012年,林某将214万元陆续借给郭某、宗某夫妇。后郭某、宗某二人迟迟未能偿还借款及利息,林某遂将二人诉至福清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郭某夫妇偿还林某214万元借款及利息。
但郭、宗二人未履行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从郭某夫妇及其保证人的银行账户为林某执行到40万元钱款。林某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宗某名下有一处位于福清龙山街道的房产即将拆迁。法院遂于2015年6月23日作出执行裁定:扣留、提取宗某的该处房产的拆迁补偿款145.72万元,并于同日向龙山街道办事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执行。
但4年过去了,宗某的那处房产早已拆除,林某仍未收到该笔执行款。今年4月15日,林某向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执行监督申请书。
“连环计”转移钱款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锁定了调查方向,环环调查核实,145余万元拆迁补偿款的去向很快有了答案。
原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宗某向龙山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借条、抵押条等文书,表明自己因2000年向案外人吴某借款25万元,已将该处房产抵押给吴某,由吴某占有使用。
据此,龙山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7月28日与吴某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随后,将145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汇到吴某的账户。
吴某的银行流水显示:吴某扣除25万元欠款后,将剩余的120余万元汇入郭红某的账户,郭红某和郭某是否有关系呢?
检察官向公安机关调取身份信息后,证实郭红某实际上是郭某的哥哥。郭红某收到钱款后,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即将120余万元花完,其中与周某交易尤其频繁。而周某其实是宗某的儿子,郭某的继子。
综合各方面调查取得的证据,办案检察官发现郭红某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账户实际使用人其实是宗某,宗某对该笔款项领取并使用。至此,145余万元钱款的去向水落石出。
今年6月19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向龙山街道办事处和福清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及时追回拆迁补偿款。龙山街道办事处和福清市人民法院收到建议后,积极配合落实,于7月11日向吴某追回145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日前,该款项汇入林某的个人账户。
7月10日,福清市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郭某、宗某立案。(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严碧花 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