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垃圾不分类罚款200元

福州晚报

昨日,福州市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台江区交通路一个体户因混装垃圾,被处顶格罚款200元。

西洋路和交通路

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

当前福州正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和许多街镇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推出了不少垃圾分类举措。

台江区着力打造西洋路、交通路两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台江区城管局联合属地的上海街道印制了《致市民一封信》,向两条道路的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发放,沿街商铺签署《垃圾分类承诺书》,承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城管部门表示,会不定期对示范街沿街商铺执行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巡查。居民如发现商铺存在垃圾不分类问题,也可以进行举报。

因垃圾混装

一超市被罚10000元

昨日上午,台江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永辉超市交通路分店时,发现在超市外一侧有多个没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桶内混装着不同种类的垃圾,垃圾桶边上还放着不少大件垃圾。此外,超市的冰柜和一些物品材料直接堆放在人行道上。

执法人员开具了询问(调查)通知书,约谈超市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占道的的冰柜进行暂扣。超市负责人表示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超市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垃圾不分类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最终,永辉超市交通路分店因随意倾倒、抛洒城市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混装未进行垃圾分类,影响较大,情节较为严重,被处罚款10000元。

首张个人罚单开出一个体户被罚200元

昨日,台江城管执法人员还开出了福州市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经查,“谊品生鲜”超市的个体户张某昨日在交通路随意倾倒、抛洒城市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混装未进行垃圾分类,被处以顶格罚款200元。

据了解,交通路和西洋路垃圾分类工作推行定时定点收集,负责两路段的保洁公司在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晚上9时至11时这三个时间段,沿街收集商铺的垃圾。同时,城管部门和环卫所约谈周边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其必须在晚上10点半以后才能将垃圾桶拉走处理,否则将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处罚。

据介绍,从8月1日起,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从执法宣传阶段转入执法处罚阶段,对垃圾不分类的个人或单位,城管部门将开出罚单。执法部门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外,还会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林春长)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