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一把手”这个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9533件,党纪政务处分5801人,涉及厅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157人。
“‘关键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往往‘一查一大片、一挖一大窝’,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管住“关键少数”,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同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聚焦政治生态的薄弱环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央巡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严查“三类人”,深挖“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精准规范有效用好问责利器,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相继查处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贵阳市开阳县委原书记张海波等35名省管干部,全省共对136个党委(党组)进行问责,142名“一把手”受到责任追究。
今年5月,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收到关于某县县委书记工作方式简单等问题的反映,经集体研判,第一监督检查室决定对其进行谈话。谈话后,该县委书记作出深刻检讨。像这样让“一把手”红脸出汗,谈问题、改错误的谈话函询,在贵州已成为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抓好“关键少数”体现到日常监督中,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经授权开展初核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密度、提升监督实效。
“对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进行谈话函询,目的就是让其警醒,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贵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制定出台实施谈话函询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实施细则及工作程序,让谈话函询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全省共对2713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其中厅级干部329人、县级干部471人。
此外,省纪委监委坚持将“关键少数”作为警示教育重点,组织编写《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分层分类抓好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聚焦所监督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通过利用被查处“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编发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方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