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厦门市将开展包括“出让用地项目合同履约督导审计”在内的六大专项行动。昨日下午,市审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联合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部署如何做好此次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专项督导审计工作。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握的主要资源。企业发展要土地、产业升级要土地、招商引资更需要土地,但厦门市土地资源稀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破解土地资源紧缺问题,拓展产业和城市发展空间,成为厦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全扫尾”的总体要求。
据了解,《意见》从“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出让用地项目合同履约督导审计、储备用地整治清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六大方面部署了专项行动,要求“力争三年内盘活利用土地35平方公里,保持合理供地率,有效提高建设用地实际使用率”。其中,明确由市审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牵头开展出让用地项目合同履约督导审计。
按照《意见》要求,三部门将牵头全面梳理近十年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的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项目,形成台账,核实履约情况,采取督促加快建设、督促整改落实等措施,分类提出处置方案;并通过建立项目履约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实现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形成各相关部门、区政府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全年限”监管长效机制。
“这次督导审计其实也是在帮企业解套,地块盘活了,企业资产也就盘活了,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是双赢的结果。”市审计局局长陈添友说。目前,由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计工作组已制定了专项督导审计工作方案,并开始开展审计调查。他表示,这次督导审计时间跨度比较长、参与的单位比较多,希望相关单位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资料,及时做好沟通,及时抓好整改,通过发现问题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督导审计必要时还会延伸到有关项目的业主,希望作为市场主体、用地主体的业主单位也能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实事求是反映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全市存量土地清理盘活,进一步优化厦门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厦门日报记者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