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将在中小学、幼儿园中建立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体罚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偿补课等13项内容被列入“黑榜”。对于发生负面清单中的行为,教育部门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这些行为列入负面清单
据悉,负面清单对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教科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含非在编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有13项,以下是其中部分内容。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抄袭他人教案;在上课过程中有接打手机等影响教育教学、保教活动的行为;不认真批改作业,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改作业;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体罚或以讽刺、挖苦等变相方式体罚学生。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在招生、考试、评先评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或其它商品;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私利。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
在校园中言语粗鲁、在学生面前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歧视、指责、训斥家长,态度简单粗暴;在工作日饮酒,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或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师德失范面临严厉处罚
教师如果有负面清单中行为,将受到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教师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教师如果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撤销教师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对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即按相关程序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需清退违规所得、停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从查实违规当月算起),并给予其他相应处理。(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