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央批准,张韶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张韶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任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及庆玲)
张韶春
张韶春简历
张韶春,男,汉族,1963年8月生,安徽庐江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79.09--1983.08 安徽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9.07 国家科委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
(其间:1983.09--1983.12国家科委科技管理研究班学习;1986.09--1987.08参加中央讲师团工作)
1989.07--1990.03 国家科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1990.03--1993.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
1993.02--1995.02 国家计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5.02--1998.04 国家计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3.09--1997.12华中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04--1999.07 国务院三峡办正处级秘书
1999.07--2002.02 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副司长
2002.02--2007.04 国务院三峡办移民安置规划司司长
(2000.03--2004.1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03--2004.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7--2007.04 挂职任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007.04--2008.04 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8.04--2008.06 安徽省六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6--2012.02 安徽省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02--2018.01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01--2019.05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
2019.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