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公路用地非“自留地” 种植作物属违法!

泉州公路[责任编辑:黄如萍]

5月9日,泉港分局联合泉港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公路用地非法种植农作物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共计300余平方农作物。

近期,正值春耕、植被生长旺季,公路两侧路肩、公路用地就被“有心人”盯上种起庄稼。

驱车在国道228线泉港下朱尾路段可以看到公路周边绿化遭到严重破坏,各种庄稼幼苗随风摇曳,给公路安全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分局路政人员走村访户展开调查,得知这些庄稼都是附近村民为采摘方便种植的,邻里之间相互仿效,很快形成规模。

泉港:公路用地非“自留地” 种植作物属违法!

泉港:公路用地非“自留地” 种植作物属违法!

在通知村民自行清除农作物无果的情况下,路政人员主动联合泉港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种农作物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泉港:公路用地非“自留地” 种植作物属违法!

公路路肩是公路的一部分,在路肩上种植农作物,极易造成路肩水土流失,引起边坡垮塌、滑坡,并且种植在路肩上的农作物在生长茂盛期会遮挡里程碑、警示桩等交通标志,影响过往司乘人员对路面情况的视觉判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公路用地并非“自留地”,是特意留存便于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同时也为公路加宽改造,提高公路等级预留的空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令禁止在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作物。

下一步,分局将借助路政宣传月的强劲势头,联合各个公路执法部门开展公路普法宣传,寄普法于执法中,加强路政巡查和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力争把涉路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图:翁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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