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贵州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然存在

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黄如萍]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月10日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组指出,贵州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等情况,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贵州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10日向贵州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提到,第一轮督察以来,贵州省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累计投入近80亿元用于威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拆除保护区规划红线内违建房屋5590户、面积61.8万平方米,搬迁人口2.24万人;6万亩退耕还湿还草工程已基本完成征地,生态补水105万立方米。修订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持续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并先后实施10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47%提高到2018年的57%。

督察提到,贵州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200家;立案处罚373家,罚款2613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14人;约谈170人,问责111人。

督察指出,贵州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等情况,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推进不力,截至“回头看”时,全省仍有15项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还存在磷石膏堆存量仍在持续上升,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力。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没有认真查、切实改,以致群众反复投诉。“回头看”期间,督察组随机回访158个信访投诉事项,其中52个办理结果群众表示不满意。针对第一轮督察投诉30余次的盘州市威箐焦化厂污染扰民问题,盘州市整改工作不深入、不到位,得过且过,群众投诉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反映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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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贵阳市南明河综合整治情况。

三是整改敷衍应对。贵州省上报建成的128个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有89个仅是简单依托当地县城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处理工艺难以满足园区废水处理要求,整改走捷径,轻效果。

四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然存在。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既不按要求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也没有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说一套、做一套,且为掩盖问题、应对督察,该区还长时间、有组织、大规模偷排垃圾渗滤液。黔东南州及凯里市在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盲目决策,制订的整改方案严重脱离实际,导致整改措施难以落地。鱼洞河流域的大猫山煤矿大量强酸性煤泥渗滤液及洗煤废水长期积存于厂区坑塘,无任何防渗措施。对此,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以为然,长期无人监管,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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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遵义市开展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

专项督察发现,贵州省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问题突出。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银杉、黑叶猴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但道真县不仅没有加强生态保护,反而违规将保护区26990公顷土地纳入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范围,并经省旅游局审核同意。道真县政府还与有关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将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芭蕉山茶山、野人谷等区域划入开发范围,并在申请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过程中,故意隐瞒核心区和缓冲区在建旅游设施的事实。2016年大沙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时,主动迎合上述规划和协议,刻意为旅游开发让路。

生态敏感区域违规项目整治不力。遵义市浩宏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擅自在湄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动工建设旅游房产项目,违规建设的茶海之星酒店位于二级保护区内,造成明显生态破坏。湄潭县政府在组织编制后续总体规划时,刻意将茶海之星酒店所在区域从二级保护区调整到三级保护区。黔南州都匀市为推进风电项目建设,以调整保护区总体规划代替问题整改,将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的部分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

另外,毕节市仅有部分县区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验,生态治理修复工作十分滞后。黔南州瓮安县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宏远磷矿采矿证2010年到期后,原省国土厅2016年又将采矿证延期至2019年6月,以治理地质灾害之名,行开采磷矿之实,2017年12月以来已累计开采8.3万吨,生态修复旧账未还,又添新账。

督察要求,贵州省委、省政府要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重点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动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坚决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的违法违规项目。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贵州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贵州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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