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被撞后被司机扔进窨井,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当场气晕过去了。”28日下午,江苏泰州市靖江斜桥镇,陈亚娟面对来访的记者难掩悲愤,没说两句话眼眶就红了。
记者采访获悉,27日凌晨4点40分左右,靖江110接报,有市民反映,在当地江平路与章春港路交叉路口,一辆小车司机将一人背上了车,地面还残留鞋子和帽子,情况十分异常。
警方迅速介入后,在距离事发现场一公里的窨井内发现了一名老者,其已经死亡,从而揭开一桩由交通肇事案转化为刑事案的案件内幕。据悉,老者今年92岁,是一名退伍老兵。
“司机将一人背上了车”
蹊跷一幕让热心市民报警
靖江新港派出所,位于长江岸边仅数百米,距离案发现场约1.5公里。靖江新港派出所副所长王宏义,是当天的值班领导。
王宏义告诉记者,他们是27日凌晨4点40分左右接到市局110转来的警情。报警人称,他刚刚骑电动车路过江平路与章春港路交叉路口时发现,有一辆小车停在路口,司机将一个人背上了车,地上残留着鞋子和帽子,他感觉这个情况太不正常了,请民警到现场看看。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安排一位民警、一名辅警以及一名司机赶往现场。
派出所辅警张积根告诉记者,他第一时间跟民警赶往现场。由于路途不远,他们几分钟后就到达江平路与章春港路交叉路口。然而,现场跟报警人所说大相径庭。十字路口没有任何车辆,且地面干干净净,没有帽子、鞋子或者其他残留物。接到汇报后,王宏义副所长让他们一行先回到派出所。
由于路口装有监控,王宏义副所长开始调阅监控。经过监控回放,民警们发现,当日凌晨4点33分,一辆从江平路由西往东行驶的小车,与从斑马线过马路的一名行人发生碰撞。碰撞后, 小车停了下来,停留大约有4分钟。
由于天色朦胧,监控不能看清这期间小车司机在干什么。小车发动离开后,借助灯光的作用,民警们看清楚了小车车牌号——苏HUN4**。通过警务平台,他们找到了小车车主李某。
“人被我丢在一口井里了”
肇事司机的“坦白”让民警大惊
王宏义说,锁定小车司机信息后,27日上午7点,他们辗转联系上了李某。接到警方电话后,李某赶到了派出所。没有多余的话 ,民警单刀直入:“你的车呢?”李某称,他的车就停在派出所门口不远处。王宏义等人迅速来到其小车旁,发现车头被严重撞毁。
确定其交通肇事事实后,民警继续询问:“你背上车的那个人呢?”李某起初称,那个人被他送医院治疗了。“是哪个医院?”民警步步紧逼。眼看无法自圆其说,李某最后只好坦白:“他被我丢在一口井里了,离这不远。”
李某的这句话不啻晴天霹雳,让在场民警大吃一惊。当天上午9时,靖江新港派出所民警会同当地刑警、法医、交警等部门的同事,在李某在带领下,来到其丢弃老人的窨井。靖江派出所辅警张积根告诉记者,他们一行赶到现场时,事发窨井口开着,窨井盖搁在一边,井深2米多,一名老人被抛其内。经大家合力打捞,老人被拽了上来,经法医检验,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到此,我们派出所的工作已经结束,该案随后被移交靖江刑警大队处置。”王宏义说。
事发窨井口开着,窨井盖搁在一边
28日下午,记者赶往丢弃老人的窨井处,发现道路的两头已经用隔离板进行了围挡。张积根介绍,该围挡他们昨天去的时候还没有。此处为斜桥八号桥一建筑工地现场。
记者看到,道路一侧正在施工,另一侧是一片荒草地,两只窨井位于道路边只有数米。当时老人被抛在一口口径较大的窨井内。紫牛新闻记者探身该窨井发现,窨井内有水,井深约2米。
民警打捞现场
“公公被扔进井内”
她得知消息后悲愤得难以自已
28日下午,记者辗转来到“先被撞、后被抛”的老人家中。“公公被撞后被司机扔进窨井,我知道后当场气晕过去了。”
陈亚娟是老人的儿媳,与记者没有说上几句话眼眶就红了。她告诉记者,公公名叫刘友林,今年92岁,是一名退伍老兵,还享受政府离休待遇。
刘友林的复员军人证明书
通过其提供的复员军人证明书,记者看到,刘友林是1973年退伍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86师服役,职务为“班长”,在部队曾立过一次三等功、一次四等功。
刘友林在部队曾立过一次三等功、一次四等功
“公公虽然90多岁,除冬天有点咳嗽需住院外,其他没有什么毛病。”陈亚娟说,公公冬天住院期间,其他病友都夸他身体好,能活到100岁。事实上,公公不住院在家,除生活全部能自理外,还能帮她烧水、煮鸡蛋,甚至煮饭。
公公身体好,除与他生活有规律外,还与他喜欢晨练有关。公公平时晚上7点上床,看完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后就睡觉,每天早晨4点多准时起床, 晨练步行到怀德学院后再回头,一般7点到家。
陈亚娟告诉记者,在外做业务的丈夫,是28日上午9点到家的,到家后没有看到公公,便上街买菜了。丈夫买菜回来后,公公仍没有到家 ,丈夫便有一种不祥预感:爸爸可能出事了!丈夫在买菜过程中 ,看到八号桥一建筑工地有很多人在围观,说那边窨井内打捞上来一个人。她忙和丈夫一道来到派出所询问,后到了靖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27日中午,靖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向陈亚娟夫妇介绍了刘友林被肇事司机李某撞倒后,转移抛入一公里之外窨井内等情况。肇事司机的做法,让夫妻俩无法接受:“撞了人 ,不报警,竟然扔井里。公公如果经治疗无效遭遇不幸,我们心里还好受一点。”陈亚娟夫妇告诉记者,他们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并表示“绝对不会原谅他。”
警方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8日中午,靖江就案情发布官方消息,消息称:
4月27日4时33分,李某( 男,49岁,江苏淮安人)驾驶车牌号为苏HUN4**的车辆,在江平路与章春港路交叉路口将行人刘某( 男,92岁,靖江斜桥人)撞倒。后李某将刘某拖至汽车后备箱驶离事发地。4时40分许,李某开至斜桥八号桥附近,将刘某扔进一窨井内。是日上午8时许,李某被警方控制,9时许,民警带李某指认现场,发现刘某已经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获悉,案发后,警方第一时间对肇事司机李某进行抽血检验,以确定其当时是否处于酒驾状态,目前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老人被打捞上来后,法医对其进行了解剖检验,以确定其具体死亡时间,以及其到底是被撞身亡还是在窨井内溺水窒息死亡等真相。
据陈亚娟介绍,据她所知,27日中午李某是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的,而当天下午罪名被改成了“故意杀人罪”。但这些信息记者发稿前没有从警方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