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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慧杰 通讯员陈桂生 陈林 文/图)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车辆将不能再销售。为了保障新国标、新制度顺利实施,日前,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在售电动车专项执法检查。
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车生产及销售者进行了资质排查,并对生产及在售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数量及电动车3C认证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检查。同时,就最新的新国标实施规范向经营者进行宣传告知,引导其加强自律,不得销售不合新国家标准、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此外,市场监管人员还要求销售者主动向消费者出示合标电动车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要求经营者履行销售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继续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进行日常检查,确保生产及在售电动车符合新国家标准,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辖区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电动车是否有3C认证标识,并主动向经营者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切勿购买不符合新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