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回应“孕妇输液药品过期3个月”:已成立调查组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周世玲 实习生 向成之)针对有媒体报道西安一孕妇在当地医院输液,发现药过期3个月一事,今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新京报记者,当地已成立调查组,事件正在调查中。

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当时孕妇的输液药品过期。视频截图

今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证实,涉事药品存在过期情况,并表示事后医院与病人和家属进行了协商,目前纠纷已解决。

新京报记者从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获悉,当地已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由长安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记者随后联系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对方亦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