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点小食变成套餐 市民看个电影竟遇强制消费

厦门日报

▲市民曾先生与影院值班经理协商退款后,重新支付单品实款。(曾先生供图)

制图/张平原

出门看个电影,一不留神就被“强制消费”?昨日,有市民在网上发帖称,在电影院购买观影小食时,明明点的是单品,却被店员自行换成了价格更高的套餐,不仅如此,时隔两个月,这已经是第二次相同遭遇了。记者联系这家电影院,对方没有作出回应。

16日晚9时许,曾先生和妻子来到世茂海峡大厦的万达影城,在柜台购买了两份茶饮料和一桶双拼爆米花,一共付了82元。“我付完钱取了东西就想走,店员还多塞给我一包板栗,说是赠品。”正准备进场观影时,曾先生感觉有些不对劲,按商品标价,总金额应该是60多元,刚刚怎么付了82元?返回柜台,曾先生才被店员告知,自己刚才点的是一个套餐,那包板栗是套餐内容,此时还有一盒冰淇淋未取走。

“我没有点套餐。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把单品换成了套餐?”曾先生有些郁闷,自己和妻子都感冒未愈,怎么可能会点含有冰淇淋的套餐呢?“付款后没给小票,给我换成套餐也没有告知,取餐时冰淇淋没拿也没有提醒。”曾先生说,经过反复沟通,终于在电影开场前,电影院值班经理为曾先生退回套餐中额外的费用,并收回了板栗和冰淇淋。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曾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12月12日,他在这家电影院有过一次几乎相同的经历。“我明明只是单点两桶爆米花,最后却变成两份爆米花加冰淇淋的套餐。”曾先生说,由于急着看电影,所以就忍了下来,没有向影城投诉维权。

未经沟通,单品无缘无故变成套餐,这种消费体验似乎带有几分强迫性质,这样的“强制消费”也让曾先生深感不快。曾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理应具有知情权,同时,对于第二次出现这种现象,他也提出忧虑,是否也有其他消费者受到影响?

对此,记者联系到万达影城世茂海峡大厦店的影城经理,对方表示拒绝回应此事。

【律师说法】

消费者具有

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强制消费?记者向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咨询。

许东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相对应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若曾先生描述的情况属实,则属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不属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行为,影院作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权。若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为消费者选择了某种商品和服务,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同时,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表述不清引发的问题,消费者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相应减轻经营者的侵权责任。但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应在付款前和消费者审慎地核对消费内容和价格,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收费。

许东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遇到相类似的情况,可以及时保留相应证据,并向当地消协投诉,勿以权益小而不维。(厦门日报记者柯笛)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