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政策落地首个申报日 厦门市小微企业获新年减税“红包”

厦门日报

昨日是小微企业普惠政策“落地”后申报期的第一天。上午10时,来自厦门某眼镜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林鹭燕来到思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了增值税按月申报手续。

该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眼镜连锁企业。2019年1月,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再出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的方式。新政出台后,该眼镜公司选择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方式,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今年1月份,我们公司的销售额是9万多,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得交2734元左右的增值税。现在好了,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都不用交税了,不仅增值税一分钱不用交,还省了城建税和两个教育附加300多元呢。国家年前给这么大一个红包,我当然要早点揣进口袋里才放心。”林鹭燕笑着说。

在同安区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为厦门市雨柏工贸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李办理了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据悉,该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申请代开厂房出租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小李说:“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刚刚工作人员告诉我以后代开发票可以享受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减免了50%的优惠。我们公司每个月销售额在5万元左右,按新政能免征增值税,国家这次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我们这些小微企业来说真是2019年的新年大礼包。”(文/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玉英、金贤、钻玲)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