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私设广告牌,违法又危险!

泉州公路

近日,德化分局路政人员巡查至国道355线德化县雷峰蕉溪路段时,发现在距离公路边沟外缘约17米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多出了2块面积各有18平方米的大型广告牌。

为进一步规范对公路沿线标志标牌的管理,近日,德化分局与德化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采取行动,在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下,业主配合拆除了广告牌,并表示不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

法律延伸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

《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