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拟兑现七百余万元电子商务政策红利

福建日报

近日,记者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2018年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结束,拟奖励芗城、龙文两区的政府部门和市直企业共61家单位,涉及资金750.35万元。

据悉,此轮市本级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专项予以支持,涉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入驻园区企业物业费、物流渠道快递开辟、“漳州味网上行”平台建设等16大类别的项目。(黄如飞 杜正蓝 黄喆煜 蔡玲玲)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