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斌张熙廷)12月20日,太原公安局通报一起套路贷寻衅滋事致人自杀案件。案件中,受害人通过手机APP 借款1200元(实际收款840元),11天后,放贷团伙发送合成裸照给受害人及其亲友,致受害人自杀。目前,以孔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12人已被批捕。
通报称,2018年8月28日23时许,警方在滨河东路汾河公园内发现一具尸体。现场发现死者手机,手机外壳内留有一封遗书,内有家属电话。经确认,死者樊某秀(女,26岁,汉族,山西孝义人),现为某百货商场售货员。同日,死者哥哥樊某龙报案称收到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樊某秀裸照彩信。9月6日,樊某龙再次报警称,自己又收到3张妹妹与家人的裸体催债照片。
据介绍,今年8月17日,被害人樊某秀通过“乐帮商城”贷款1200元,扣除服务费实际收款840元,贷款期限为7天。因樊某秀无力支付高额逾期费用,8月26日,该团伙向被害人催款,8月28日,再次使用电话、微信向樊某秀及其家人催款,后合成樊某秀裸体彩照,并在照片上标注樊某秀卖身还债字样,向其本人与亲属发送,导致其跳河自杀。
警方展示的涉案手机、账本和催债剧本等作案工具。新京报记者张建斌摄
警方侦查后发现,乐帮商城是一个专门在网上放高利贷,并暴力催债的犯罪团伙。10月26日上午, 11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现场查扣电脑、手机、账本和催债剧本,电脑内提取被害人灵堂、裸体照片100余张,冻结资金2万余元。
经查明,2018年6月14日,犯罪嫌疑人孔某某伙同吴某某等人在杭州成立东莞天启融资租赁公司,利用手机APP 平台推广的方式放高利贷,通过高额利息、手续费、服务费、延期费等名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雇佣专门人员使用话术剧本进行套路催债,组织人员传授催收套路,发送合成受害人裸照、花圈照等彩信、微信,威胁恐吓贷款人及其亲属朋友,迫使其付钱。
经调查,该公司分为人事部,审核部,客服部,催收部,通过“乐帮商城”、“51易下款”、“金帮主”等手机APP 发放网络贷款。被害人通过下载软件提交申请,无需抵押物,仅要求贷款人将本人照片,半年通话记录,亲朋好友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系统,通常贷款额度为1000到2000元,预扣贷款额度百分之三十为服务费,延期7日后还款,7日后催收人员进行催收,如不能偿还则需再交百分之三十延期费,不交延期费则每日按照百分之三利率收取滞纳金。
警方介绍,该团伙向2000余人发放贷款200万余元,非法获利50余万元,涉电信诈骗案91起,寻衅滋事案62起,网络安全案件19起,被害人涉及全国近30个省。目前,该团伙12人已被批捕,6人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