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与人发生口角,仅需一个电话,百余成员立即赶到现场参与斗殴;平日无业,依靠在多地开设赌场聚敛巨额非法收入;目无法纪,充当打手,介入当地民间纠纷……日前,长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王某磊、王某高、陈某伟等13人,被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长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以王某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王某高、陈某伟、刘某雷等多名成员,大量购买镀锌管、砍刀等作案工具,多次有组织地在长乐区江田镇、古槐镇、两港地区一带,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等违法活动。
他们通过开设赌场、开办酒席收受礼金等手段非法获取暴利,其中部分财物用于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和吃喝玩乐,该组织还插手民间纠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严重影响了当地治安稳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