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敲诈上百万元 石狮法院宣判一起6人涉恶案件

石狮日报

非法高利放贷,采用胁迫、殴打等手段暴力讨债,敲诈12名被害人上百万元

石狮法院宣判一起6人涉恶案件

石狮日报11月16日讯(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唐新坤)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案件,6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违法高额放贷暴力讨债

3万债务“滚”成62.5万元

“快速贷款,马上到账”。2017年8月,被害人何某向许某修借款3万元,约定1万元日息130元,扣除前20天利息和手续费,实际到手2.13万元。何某支付了前两期本金和利息共16800元后无力还款,又向许某修借款4万元,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实际到手32800元。

“过后,我又付了64000元本息,但因无力还款,又先后向许某修借款4万元、3万元。”据何某陈述,当年10月10日,他再向许某修借款4万元,并转29700元用于还清前面几期的逾期费、利息等,实际到手10300元。随后,何某又先后再向许某修借款2万元、3500元。

“当年10月17日,许某修说我借款次数太多,数字较乱,不好算账,要求我在一张总额20万元的借款上签名。”何某说,次日,许某修转账20万元给他,却要求把钱再回转到其指定的账户里。对此,许某修解释说走银行流水,以后如果他不还钱,可以有凭证到法院起诉。

同年11月2日,许某修把何某叫到“财神爷公司”,以威胁方式要他再借款15万元,用来把之前欠下的逾期费、利息的缺口补上。“许某修转账15万元到我的银行账户上,接着又把钱转回去了。”何某说,他也一分钱也没拿到,还被迫在一张15万元的借条上签字。11月16日,许某修再次把何某叫到公司,以同样的方式要求他签字再借22.5万元,用来偿还之前欠下的逾期费、利息的缺口。同样地,这些钱何某一分钱也没拿到。这样,通过借新还旧、“利滚利”后,何某债务被垒高至62.5万元。

据了解,为逼迫何某还钱,期间,许某修多次打电话、微信骚扰、威胁恐吓何某。2018年1月份,许某修还让手下的人伪造了一本房屋产权证书,让何某在上面签字并以此作为借款抵押,落款时间却是“2017年10月17日”。对方还恐吓何某,若他不还钱,将以何某拿着假房产证作虚假抵押之事,再去法院告他诈骗,若何某不签字就要上门找他的家人。

2018年3月份,以许某修为首的“财神爷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石狮市公安局成功铲除。

敲诈12名被害人超百万

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许某修以石狮市某小区为办公地点,以“财神爷金融”的名义对外违法发放高息贷款,并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伟、凌某、雷某军、程某云、李某锭等人分工合作,为其招揽业务,追索高额利息及债务等。

这6名被告人多次采用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殴打、以伪造的房屋产权证书逼迫债务人作虚假抵押等违法犯罪手段来索取债务、高额利息及杂费,为非作恶,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财神爷金融”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中,被告人许某修是“财神爷金融”恶势力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负责“财神爷金融”的高利放贷、收益、指挥催讨行动,并发放报酬和报销相关开支费用;被告人李某伟、凌某、雷某军、程某云、李某锭分别负责介绍联系客户,通过电话、微信、上门催讨,采用电棍等暴力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高额利息和债务等,并从中抽成渔利。

2016年1月以来,6名被告人在非法高利放贷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殴打及以令被害人受冻等方式,敲诈1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2017年12月以来,6名被告人为索要欠款,还将4名被害人带至被告人办公地点、海边、偏僻山顶,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采取电击、殴打及以令被害人受冻等方式虐待被害人。

石狮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殴打等手段索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6名被告人均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遂对他们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