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加油站员工给奔驰女磕头事件始末 警方最新处罚通报

华商报

汉中加油站员工给奔驰女磕头事件始末 警方最新处罚通报

据华商报11月8日报道,7日晚,陕西汉中市汉台警方对于近日发生在的“加油站员工给奔驰女磕头”一事,发布了调查处理结果。

根据警方通报,11月5日下午5时许,公安汉台分局七里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东郊加油站有人打架。派出所立即处警。

经查,11月5日下午5时,张某(女,29岁)驾驶白色奔驰轿车至汉台区108国道七里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员工邓某(女,31岁)让其调整车位,张某驾驶不慎将车蹭上加油机旁防撞桩。张某母亲李某(女,53岁)遂下车与邓某发生争执、推揉、厮打。双方被张某和闻讯赶来的加油站其他员工劝开后,李某追至加油站大厅,再次与邓某发生对骂、互殴。张某见其母嘴唇流血受伤遂殴打邓某,并要求邓某向其母亲道歉,邓某遂跪地道歉。

经医院诊断,邓某、李某均有受伤。6日上午,李某、张某主动向邓某赔礼道歉,并赔偿了邓某医药费等,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相互谅解。

根据调查,鉴于李某、张某事后主动道歉赔偿,并得到对方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减轻处罚,对李某、张某予以500元行政罚款,对邓某予以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