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头混混变成湖北荆门家喻户晓的亿万富豪,郭华用了10余年。然而他的“发迹”却是通过通过开设赌场、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
在召开庭前会议8次后,2018年2月8日,京山人民法院对郭华等29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后经二审终审,郭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还了解到,郭华涉黑团伙得以盘踞荆门十余年,发展壮大,其背后不乏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在内的“保护伞”身影。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来到湖北荆门市,还原郭华案始末。
2018年2月8日,京山人民法院对郭华等29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黑老大郭华在一审庭审现场。荆门警方供图
成名:解决“斧头帮”树立“威望”
现年44岁的郭华,17岁就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02年6月刑满释放后,郭华长期从事赌博活动,通过请客吃饭、给好处费等方式陆续笼络身边熟人,随后“郭华和他的朋友们”逐步形成一个以赌博为载体,以郭华为组织者,包括自己妻子在内的多个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郭华通过“摆场子”(组织人员斗殴)树立了“威望”。2003年10月,因为郭华亲戚与当地“斧头帮”帮主扯皮,双方约定“比划比划”。
郭华带人将“斧头帮”成员王某砍成重伤、孔某砍成轻伤。王某回忆,当时自己一方十多个人分散站在一个电话亭附近,然后从马路斜对面冲过来几个手持弯镰、砍刀、开山刀的男青年,“我还没来得及将弯镰拿出来就被人砍倒在地,后来我在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20多天,这次事情后,“斧头帮”的人基本都散了”。“斧头帮”的瓦解使得郭华团伙在荆门城区“名声大噪”。
法院查明,为了维系并发展该黑恶势力,郭华伙同其妻被杨某长期开设赌场,通过抽头渔利、安排人员放码等方式逐步积累经济实力。2006年起,郭华为壮大势力,又先后网罗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
2008年9月,郭华带人冲击谢某开设的赌场,谢某被迫赔偿损失并承诺关闭赌场,从而确立了郭华在赌博行业的强势地位。为了进一步发展组织,郭华纵容和鼓励手下成员开设赌场牟利并养活各自的手下成员,团伙为维系组织架构,树立组织者、领导者权威,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要维护组织名声”、“各级老大要管好、照顾好小弟”、“小弟要听话,老大安排的事情要做好”、“打架要打赢”、“不准吸毒”、“违反规矩将受处罚”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有了“威望”后,郭华团伙开始想更多方法挣大钱。2012年起,郭华向一家公司名下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注入资金,2015年5月初,郭华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协议履行在当年4月30日前支付2000万元款项为由,带领数十人围堵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堵在办公室5小时后,被迫同意在原和解协议基础上多支付2000万元,方才脱身。法院认定郭华团伙此举犯强迫交易罪。
郭华团伙的利益来源还有一项便是放高利贷。2016年8月初,郭华团伙成员以日息800元借给田某4万元。因田某未能按时付息,郭华团伙成员开始对田某进行“跟脚”逼债。先是于2016年8月18日至21日在荆门一家酒店拘禁田某三天四夜,后又于2016年9月3日至7日在荆门一家快捷酒店拘禁田某五天四夜。法院共查明认定的郭华团伙的此类非法拘禁犯罪达10起。
调查:取证难受害人直言称“郭华惹不起”
2016年,荆门城区相继发生多起因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引发的群访事件,涉案金额高达几十个亿。经过3个月的秘密调查,荆门警方发现以郭华为首的“郭氏公司”黑恶势力长期以来在荆门中心城区横行无忌、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荆门社会、经济秩序。
2016年11月18日,湖北荆门警方141名警力火速集结,组成“11.18”专案组,下设京山、钟祥、沙洋三个专班,荆门公安史无前例的“扫黑除恶”战役拉开了帷幕,由市局侦查部门和京山县局抽调的41名民警负责郭华犯罪团伙案件侦办。当日,专案组成功抓获郭华及其组织骨干成员6人。
“前期调查郭华案,我们都是在外地,不能告诉家人,怕家里人担心。”最先进入调查的民警在办案初期多次被跟踪,并接到威胁和恐吓电话。
“被抽到专案组的时候,指挥中心的电话通知说只是去京山县局开会。”郭华案专案组成员、京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队长龚珺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从市局抽到京山专案组的民警们没有想到,一驻就是一年多。
“郭华团伙盘踞荆门10余年,根深蒂固,证据收集相当艰难,白+黑、5+2就是我们真实的工作写照”。经过广泛深入调查走访,核查一个个线索,民警发现,郭华团伙倚仗其犯罪组织的恶名,经常寻衅滋事,插手纠纷,先后对20多人造成人身伤害,有些受害人被逼的远走他乡,当民警找到后都不敢出面,不愿意作证;有的被迫离开荆门城区,隐居乡村。当民警找到这些人时,他们说郭华惹不起,不想找麻烦。
“为了彻查案件,我们穷尽了各种方法找证人。有一个躲避到外地的受害人,当我们通过各种手段找到他租住的房子,敲开门,亮明警察证后,对方当即关上门,我们一直在门外做工作,后来通过关系人打电话,好不容易说通了,对方答应作证,但一再跟我们说,请公安局不要在笔录中记录他目前生活的真实地方。”
在专案组的办案基地,民警多次收到群众半夜贴在墙角、扔进院子的检举信,检举郭华及其团伙的行为。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犯罪事实的不断清晰,专案组对郭华团伙开展抓捕,对于闻风而逃的人员,民警远赴缅甸以及全国十余省市办案追捕,先后抓获6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在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指导下,荆门公安历时一年多,专案组不断深查案件线索,一一查清团伙犯罪事实,查明郭华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查清52起违法犯罪事实,另外33人依法另案处理。
宣判:黑老大被判20年公检法“取经”刘汉案
“进入侦查阶段后,京山公检法三家就赴湖北咸宁,各自学习刘汉、刘维涉黑案办理经验”。郭华案一审审判长京山法院刑庭庭长范和平告诉法制晚报,为了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法官们还前往温州中级法院学习其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在2017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温州经验:浙江温州法院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促进庭审实质化。
范和平说,除了4名被告人明确拒绝请辩护律师外,法院给没有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法院还对公诉机关要求将全案证据制作成PPT,法院将其刻录成光盘,送给每一名辩护律师。
因为担心证人怕遭报复等原因,法院还专门设置了证人隐蔽出庭作证模式,通过变声、面部变化等方式保护证人。
在召开庭前会议8次后,2018年2月8日,京山人民法院对郭华等29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后经二审终审,郭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郭华涉黑团伙通过开设赌场、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数千万元经济利益,而后用于组织购买刀具、车辆、租房、为组织成员摆平事端、行贿以寻求保护、宴请组织成员、组织集体旅游等,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该组织先后实施违法犯罪40余起。郭华妻子在内的另28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不等,2018年7月初,郭华涉黑案的29名被告均已投监。
打“伞”:公安局副局长和2个支队长充当“保护伞”
郭华等涉黑人员一审获刑后,湖北省纪委发布了今年的第四期通报——《关于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使得郭华背后“保护伞”浮出水面。官方通报的第一个官员是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
2010年,郭华因参与赌博被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获,应郭华妻子杨玉琴请托,邹平给该分局打招呼,郭华被免于处罚释放回家。2015年6月,邹平应郭华请托,给市交警支队打招呼,为杨玉琴的私家车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并不予处罚;同年10月,邹平又帮郭华的哥哥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2005年至2016年,邹平收受郭华感谢费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
感谢费只是小菜一碟,邹平这个公安副局长还在黑社会老大郭华处投资:2009年至2015年上半年,邹平在郭华处投资370万元,从中获取高息230万元。除副局长邹平外,甚至刑侦、交警等两名支队长也关照过黑老大郭华。
通报显示,2008年,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受郭华请托,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高某打招呼,将其安排在市看守所服刑。为了争取和感谢罗芝林的关照和支持,郭华于2007年至2016年共送给其“感谢费”10万元。
和副局长邹平如出一辙的是,2008年至2015年,罗芝林在郭华处投资1007万元放高息,获利405万元。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阳勇,在2009年5月、2011年11月及2016年4月,先后3次违规为郭华及其妻子办理车辆牌照提供帮助,并收受郭华“感谢费”共计8万元。
2018年4月8日,邹平被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效果:荆门街头再也没有砍砍打打的混混了
当郭华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被宣判的消息传出,荆门市民一片叫好。
刘刚(化名)是湖北省荆门市一家企业的业务员。在郭华团伙如日中天之时,他曾沉迷在该团伙赌场,甚至出差期间还参与赌博。
输红了眼,刘刚挪用了公款。为填补亏空,刘刚只好变卖了自己的家产。妻子一气之下,与刘刚离婚。郭华团伙被抓后,刘刚感觉轻松了许多。
“赌博,其实也是一种心瘾,明知不可为,但经不住他们的诱惑。走出这个泥潭,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刘刚说。举一反三。今年4月,荆门市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出荆门史上最严禁赌令。
“要实现赌场绝迹,赌博游戏机铲净,网上赌博和地下六合彩露头就打,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规范经营,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煜华要求。
走在街头,法制晚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的士司机,他们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从郭华等被抓获一年多以来,荆门街头再也没有看到带着刀具砍砍打打的混混了,晚上跑车,也觉得特别安全。
“荆门开展扫黑除恶前,一些黑恶团伙成员、街头混混经常在中心城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郭华等黑恶组织被打掉,极大地震慑了犯罪。”
荆门市公安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荆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2.32%;其中伤害案、“两抢”案、敲诈勒索案同比分别下降27.3%、14.3%、14.3%。2018年第一季度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1%。
2018年初发布的湖北省综治委测评结果显示,2017年荆门群众安全感97.2%,全省第三;群众治安满意度97.07%,全省第二;公正执法满意度92.12%,全省第四。(记者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