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启动 截止9月30日

闽北日报

­2日,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评选启动,申报材料报送省住建厅、省文化厅时间截至9月30日前。

­根据通知,申报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申报镇村应当具备一定的历史价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全省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全省或地区范围的影响;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能体现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申报镇村应当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风貌特色,即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此外,申报镇村要求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历史传统建筑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因年代久远,原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历史传统建筑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虽曾局部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整体格局尚存,可以按原貌整修恢复。现状具有一定规模。申报镇村中镇的总现存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4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000平方米以上。(谢红灿)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