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回应“网红论文”:10万+仅是指标之一
日前,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传播等考核标准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昨天,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10万+仅是基础性指标之一。
资料图:浙大学生参与学位授予仪式。中新社记者 夏森森 摄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浙大此前出台的《办法(试行)》称,发表于指定媒体和杂志、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申报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还将满足某些考核标准、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对应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刊发。同时,《办法(试行)》对“重大网络传播”和“较大网络传播”都做出了界定,规定了转载媒体的类型和数量,并在阅读量上提出了10万+、40万+的要求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更容易激发广大师生在网络环境下的原创热情。也有网友表示,学术性文章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很难在媒体发表,10万+的阅读量更是天方夜谭。也有网友认为,浙大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浙大再次发布对这一《办法》的补充说明,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体如何认定、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和晋升职称的关系等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阅读量仅仅是众多考核标准中的一个指标,具体的考核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此外,该负责人坦言,在《办法》研究讨论阶段,曾经将学校已有的学术成果套用这一标准,“确实存在满足条件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但确实很少”。
问答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组织学者专家认定
针对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传播等考核标准所引发的争议,昨天,浙大相关负责人(简称浙大)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
北青报:学校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浙大: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传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如从传统的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形式扩展到更加重视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以及近年来出现的MOOC和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制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成果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北青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涵盖哪些内容和范围?为何没有学科限制?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人文社科领域的师生,之所以我们在文件中没有对学科提出明确限定,是因为浙江大学是一所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我们的学术研究是全方位开放的,我们欢迎并鼓励不同领域学科学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并进行交叉研究。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期刊”的表达,并不是排斥现有评价方式,恰恰是对传统学术评价体系的尊重。
北青报:是不是阅读量超过10万或40万的网络文章都可以被认定?
浙大:不是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数量是现代互联网媒体区别于传统教育文化传播方式(纸质媒体)的根本特征。阅读量的评价指标是建立在内容品质和社会积极影响基础之上的,阅读量只是我们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基础性指标之一。满足《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后,根据本《办法》规定,还需组织学者专家进行认定。我们重申,我们将对任何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以及成果申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秉守“零容忍”原则。
北青报:是不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就可以直接晋升职称?
浙大:此文件提出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浙江大学职称不仅严格,还包含多项要求,晋升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例如,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要经过以下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公示、述职测评及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任职基本条件中,还包括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北青报:该《办法》出台是否符合大学管理的规定?
浙大:该《办法》的出台经过了长时间酝酿,听取了各方意见,尤其是人文社科学者和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学术评价方法及其原则,由大学自主确定并授权自辖管理部门公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此外,我们想说明的是,目前我们选择了部分媒体进入我们的评价体系,今后我们将视该《办法》实施进展及效果,对选择的媒体对象适时进行择优充实和动态调整。
北青报:浙大新规引发热议,学校最新的说明是因为面临较大压力吗?
浙大:此《办法》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影响和关注。发布最新说明的原因是有网友单拎出来一些字眼去歪曲、误解这个规定,比如10万+的阅读量、要求主流媒体转发等,其实阅读量只是考核的基础性指标之一,选择媒体的标准也主要是看影响力。在初步讨论阶段,我们曾经拿之前的一些学术成果去套用这个标准,其实有满足条件的文化成果很少。
北青报:《办法》实施以来,有师生提交此类论文吗?具体的考核标准是什么?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在每年6月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师生集中提交时间应该在明年6月份。目前还没有详细的考核标准,也没有确定具体的考核人员。
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