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假错案 “黑老大”袁诚家为何获6.79亿国赔?

新京报

辽宁省公安厅做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袁诚家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已于日前委托律师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共计6项申请内容,包括返还16家企业及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26亿元、返还钱款的利息应从扣押之日起计算、1亿余元的银行募集款及相关利息等。

对于被扣押企业的情况,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辽宁省公安厅在侦查阶段以袁诚家夫妇22家企业均涉黑为由,将其列为涉案资产进行全面查封,而非仅仅查封企业股权,而且这些企业不符合前述涉案财产先行处置的条件,在侦查阶段是不能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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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亿赔偿申请涉四项内容

2015年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后,辽宁省公安厅返还袁诚家3.8亿,但仍有被扣企业与财产未返还。今年5月15日,袁诚家夫妇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总计37.3亿元的国家赔偿共包括四项内容:

查封、扣押、冻结的5.3亿元现金,已返还3亿多元,未返还1.5亿元。

应当返还的、被非法处置的17家企业及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共计26亿元。

袁诚家投资银行筹集款,共计2.8亿元,及其收益0.97亿元。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庭物品,包括手表、金条、书画、工艺品、玉器摆件、茅台酒等。

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正式受理该案。“有的企业可能很难返还了,如判决返还的‘本溪万豪国际会馆’变成了建材城,而且早在判决前就被转让出去”,袁诚家妻子谢艳敏刑满释放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