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咨询日特别关注 如何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

石狮日报

“8·26”全国律师咨询日特别关注

如何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

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后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石狮日报8月27日讯(记者 林春凯)近段时间,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引发社会关注和思考。法律作为治国之重器,不管是执政兴国,社会发展,还是百姓福祉,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正如专题片中所说的:“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那么在石狮,近年来人们的法律观念有哪些变化?又该如何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8月26日是“全国律师咨询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到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遇到纠纷你会找律师吗?

对于人们来说,律师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因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纠纷,或者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许多人都会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方面,向律师咨询、求助,无疑是人们的“首选”。

“现在大家法律意识都比较强,经常有群众前来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在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炳告诉记者,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民商事类案件,比如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在他看来,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遇到纠纷向律师求助的人也越来越多。还有许多人,虽然没有遇到纠纷,但为了防患于未然,在签订合同、协议,或者开公司、合伙做生意时,都会求助于律师,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在康泽律师事务所,记者走进去时,律师解晓非正在忙着接听电话。电话中,一群众正在向他咨询有关酒驾、醉驾方面的法律问题。在花了十来分钟回答完群众的问题,挂断电话后,他告诉记者,打电话来咨询的是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市民,因为对醉酒驾驶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情况心有疑问,便请教于他。作为在石狮执业多年的律师,解晓非说,现在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和前些年比,有较大幅度提升。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有民商事案件,也有刑事案件,在法律咨询后,不少人都愿意委托律师来处理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纠纷,有多少人会咨询律师呢?就此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市民。从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市民对于律师行业还比较陌生,特别是对于律师收费标准,如何找合适的律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疑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时,他们主要的解决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网络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搜索相关的案例进行对照;二是求助于在公、检、法部门工作的朋友,在他们看来,在公、检、法部门工作的人员对于法律相关规定会比较清楚;三是求助于律师。不少市民表示,现在身边当律师的亲戚、朋友越来越多,向他们咨询比较方便。在这三种方式中,虽然“首选律师”的人并非最多,但市民的“接受度”却在快速提高。多位市民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或多或少都与律师打过交道。在有过“找律师”的经历后,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他们逐渐习惯求助于律师。

解决纠纷何必“瞪眼拍桌”

“以前,许多人遇到纠纷的时候,会瞪眼、拍桌,吵起来,因此而引发打架、斗殴案件,现在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许多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聊及石狮市民的法律意识,石狮法院湖滨法庭法官陈清真告诉记者,这一点从她受理的一些案件中可以感受到,“有的案子标的额很少,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也并不在乎这点钱,但为了讨个说法,当事人会把对方告上法庭。”

陈清真介绍了这么一个案子:来自安徽的邹某与来自贵州的周某,在石狮务工期间住在同一栋楼,因为生活中小事情引发纠纷,争吵中,双方打了起来。报警后,警方对双方均进行了处罚。因在打架中,邹某受了点伤,花了一千元左右医疗费,于是,他便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在邹某看来,“赔多少钱是小事”,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邹某自己连起诉书怎么写都不清楚,但还是走进法院,根据诉讼文书的格式,填写并提交了起诉书。

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给自己一个“说法”,在陈清真审理的一些标的额较少的案件中,持有这种观点的当事人并不在少数。这些人当中,有的还通过向朋友、相关部门或者网络等渠道,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并以此为自己维权。

比如,来自安徽的朱女士和她的丈夫都在石狮务工,因为生活琐事,朱某遭遇丈夫的“家暴”,在忍无可忍后,她也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在报案后,警方介入,并对其丈夫处以拘留,为避免丈夫出来后对她报复,暂未考虑离婚的朱某便向石狮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通过与丈夫保持一段“安全距离”,然后再慢慢修复夫妻感情。根据其请求,法院在审查后发现符合请求条件,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限制其丈夫在一定期限内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朱某,而这也是今年石狮法院开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陈清真看来,懂得申请“人身保护令”,这是法律意识提高的表现。

在与一些法官、律师及市民交流中,记者了解到,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在早些年,发生矛盾、纠纷时,争吵时“瞪眼拍桌”,甚至打架斗殴的现象并不鲜见,许多人也习惯通过这种“私力”方式来解决矛盾。但现在,人们更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通过调委会来调解,或者委托律师去处理。还有的则是自己提起诉讼。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在人们法律意识提高的背后,是石狮正在逐渐完善的法律公共服务体系。

8月24日,在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自醒狮律师事务所的邱钦雄律师站在服务台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告诉记者,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不少,其中以民商事案件居多。除了提供咨询服务,如果当事人不懂得写诉状,他还会免费指导。据其介绍,每个工作日,执业场所在石狮的各个律师事务所会派律师志愿者前来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合法权益。

除了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八七路市司法局门口,记者还看到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大厅内明窗净几,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一名律师志愿者正在忙碌中。据介绍,这里的法律志愿者也是由执业场所在石狮市的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轮流来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些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到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这样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以便“一揽子”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除此之外,群众还可以通过法律服务热线,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

从市司法局,记者还了解到,为完善石狮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去年,石狮市在9个镇(街道)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市127个村(社区)均聘有法律顾问,同时大力构建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先后在全市9个镇(街道),以及市老干活动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武装部、计生协会等单位设立的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逐步形成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

与此同时,石狮市还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创新“七五”普法新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市依法治市办还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当然,要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采访中,有关人士认为,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对法律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满足群众法律需求,需要有一条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所以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法律人才在石狮市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也应将法律服务工作朝精细化、专业化的方面延伸。比如,对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除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外,也可以根据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行“项目化” “菜单化”,以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同时,在普法工作中,不妨多结合身边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以案释法,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当正义能得到伸张,善良能得以弘扬,人们的生活才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更加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