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一到账,老人们就被要求转账。因涉及较大金额,他们得去银行柜台办理,每次都有龙某武等受托人或中间人陪同,有时甚至由他们直接操作。
71岁的王奕龙收到借款200万元,但用于“理财”的仅128万余元。据他回忆,剩下的71万余元中有一笔50万元、一笔15万元,是在龙某武要求下,先从他的卡里取出,再转账。这样一来,他只能从银行查到自己的取款记录,但查不到转账流向。此外,王奕龙还被要求从ATM机上取出几万现金,交予另一中间人邵某。
声称被骗的老人,都有这样的糊涂账。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经子女们梳理,公证费、首月借款利息、中间人索取的辛苦费等,这些相对清晰,但远远无法把账做平。有人怀疑,其中可能有银主的“砍头息”(民间放贷者从本金扣留一部分钱,但借据记载的数额不变)。
至此,老人们抵押了自己的房子,换得远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借款。这些钱除了部分给银主和中间人外,大部分落入“理财人”广艳彬手中。
韩奶奶家的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家中的物品被扔出。韩奶奶和老伴几乎天天乘坐两个小时的公交,从昌平到朝阳“守房”。(南方周末记者 滑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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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承诺,高利息
自签字的那刻起,老人们就期盼着通过“理财”获得高额回报——月息5%到15%,远高过他们每月需要偿还银主的利息。
老人们甚至都不必操心还钱的事。因为广艳彬承诺,银主的利息,也由他来支付。
然而,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老人与银主约定的借款期限大多为一个月,但与广艳彬约定的理财期限多为三至六个月。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必须进行录像。
也就是说,当银主的借款到期时,即使借款利息能按时归还,但理财本金还在广艳彬手里。老人到期无法还款已是板上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