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孙某授意店内负责烧烤的员工杨某,将已经使用了两三天反复煎炸的烧烤废油经过简单过滤后回收,用于火锅底料“红油”的制作及炒菜、炒制酱料中。到2017年2月被查获时,杨某累计收集烧烤废油约500斤,孙某利用烧烤废油制作出“红油”约800斤。
经检测,“幺妹”使用的烧烤废油属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图为:“幺妹”火锅老板制作出的“红油”。诸暨检察供图
经审理,唐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下同);孙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杨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