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首批共享单车“禁骑令” 13615人被罚

南方日报

原标题:深圳开出首批共享单车“禁骑令”因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3615人被罚暂时停用共享单车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荣华)自共享单车大量出现后,深圳因为多个道路没有设置专用自行车道,导致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增长不少。深圳交警12日公布数据显示,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共享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接近一半。

为此,深圳交警首次开出了共享单车“禁骑令”,这意味着13615宗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失去了使用共享单车的权利。

摩拜905宗占比过半

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有3261宗,属共享单车的有1717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2.65%。其中摩拜905宗、ofo666宗、小蓝98宗、小鸣13宗、优拜9宗、1步6宗、酷骑4宗、其他共享单车16宗。

根据6月1日深圳交警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规定,对在深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实行共享单车停用措施从7月1日起已经正式启动。

深圳交警已于10日将这些数据通报给了各企业,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人启动停用措施,停用时间为17日至23日。

多为占用专用车道等

经深圳交警大数据分析,1日至9日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违法高发区域为福田区、罗湖区,分别占30.12%和28.47%。主要违法路段为深南路、东门路、宝安路、华富路、民治大道、文锦路福华路、东环二路;后海大道、解放路,以上路段查处数占查处总数的37.23%。

违法高发时段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其中7时至9时占23.76%,17时至19时占20.35%。主要违法行为是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分别占45.37%和34.05%。性别以男性为主——1224宗,占71.29%;女性493宗,占28.71%;年龄以20至30岁之间为主——20至24岁,417宗,占24.29%;25至30岁,573宗,占33.37%。

交警将随机抽查督促执行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禁骑令”实施期间,其将通过随机抽取相关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身份信息,与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比对,看相关违法行为人在停用期内是否使用共享单车,以此来督促企业按规定执行。与此同时,深圳交警也欢迎市民通过电话(0755—83333333)、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市共享单车数量,为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为了方便路面执勤警力快速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即日起,深圳交警将要求在深投放共享单车的企业把投放车辆的车身编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材料等向交警部门报备。

深圳交警将相关信息植入“六合一”综合管理平台,执勤民警可实现对违法涉事车辆的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