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调天然气终端销售价 全市用户每年少交800万元

泉州晚报

本月起 泉州下调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全市用户每年少交费用800万元

记者近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本月起泉州市下调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7月1日起,全国增值税税率四档变三档,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原来适用该税率的行业“下移”到11%税率。泉州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5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552元。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24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218元;第二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88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862元;第三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27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2.718元执行。这次下调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预计每年可减轻用户用气负担约800万元。 (记者殷斯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