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沉银”水下考古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而在考古发掘前,曾发生一系列猖狂的盗挖文物事件。据“张献忠沉银”所在地四川眉山彭山区检察院昨天透露,“张献忠沉银”系列案21件56人已全部审理终结并一审宣判,无人上诉。盗挖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以下简称虎钮金印)”并以770万元出售的被告人已全部领刑。
警方收缴的虎钮金印,其被卖了770万元
据中新网报道,生于1982年的范某(化名),有着10多年的潜水经历。盗掘团伙邀其到江口下水挖宝,范某欣然同意,并利用休息时间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
2012年,四川岷江流域的彭山段挖出部分文物后,江口谢某、渔民张某、商人李某一起商量到岷江寻宝,范某也加入。四人每人出资1.5万元,谢某等人前往成都、武汉等地订制了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张某开船,范某下水,谢某、李某在船上为范某绳子。“第一次挖到东西是在2012年12月21日,当晚张某下水后挖到了一个银锭,李某将其卖了7万多元,4人迅速将钱平分了。”范某称,投资小,收益高,见效快。范某便选择了从单位辞职,专职从事挖宝。其挖到一节青杠木,里面有不少碎银子,还有几个银锭。
2013年清明节晚上,范某、谢某等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岷江河边,范某身着潜水服下水,并在水下3米处摸到了一个“金坨坨”。“拿在手上分量很重,当时感觉就是个金属。”他拉了下绳子,等候在船上的谢某等人将其拉起,范某将藏在潜水服的东西悄悄交给了谢某,谢某直接放进了裤包。回到家中2人发现这次挖出来的是一只长约8厘米、高约5厘米、带有生殖器的金老虎。“老虎大概1100多克,印章有2000多克。”法院判决书中有一段关于挖到金册的供述称,2013年9月下旬,陆续挖了6张金册,加上先前的1张金册,还有10多个50两的银锭,4、5个金质西王赏功,11、12个银质西王赏功,碎银子、少量金戒指和金耳环。
警方收缴的“西王赏功”金银币
他们在发现金老虎的地方做好记号。3天后在同一位置,范某再次借夜色下水,随后在离金老虎10多米的地方摸到了一块方形金属。“沉甸甸,感觉还有花纹。”范某再次将挖出的东西交给了谢某。回到家中2人发现,这次摸上来的是一个正方形的金印章,上面有“永昌大元帅印”几个字,印章上还有四个小孔,谢某把之前摸起来的金老虎拿出来放在印章上发现刚刚吻合,两者竟然是一个完整的金印。称重后,2人达成一致意见,谢某负责保管金老虎,范某保管金印。
据介绍,金老虎刚出水时,谢某就准备以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文物商人陈某,陈某看过东西后认为含金量不足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