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车位却停着陌生人的车 业主质疑物业管理有漏洞

厦门日报

车位上的车和上方悬挂的车牌号码,均是曾女士不认识的。

曾女士在海沧一个名为禹州尊海的小区购有一个地下车库车位,因长期住在岛内,平时几乎不过去。今年6月10日前后,曾女士突然发现,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了,而且车位上方悬挂的车牌号码,疑似物业统一印制。曾女士怀疑,小区的物业管理出现问题。

昨日,记者与曾女士一起来到该小区,禹州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车位占用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发现问题后已纠正。

闲置车位停着不认识的车

曾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前后她在该小区购置一套房产和一个车位。2015年房产出售之后单留车位,平素住在岛内的她,很少前往。在曾女士印象中,之前最后一次去该小区,是在2015年年底左右。期间,车位一直闲置,曾女士本人未曾出租。

今年6月,曾女士一位家住该小区的朋友提议,如果暂时用不到,车位可否借用,曾女士同意。然而,“6月10日,我朋友到地下车库要停车时,发现车位已被占用了。”曾女士说,她当时觉得不可思议,还以为弄错了,因为此前她从未接到物业任何关于此事的口头或书面信息。于是,6月12日她亲自来到该小区核实,发现车位确实被占用,本该属于她的车位上,停着一辆并不认识的白色车辆。

昨日,记者跟随曾女士一起来到该小区。曾女士的车位编号为G1109,位于该小区地下车库二层。记者看到,车位上方悬挂的红色纸张印制的车牌号码,已经更换。曾女士说,这是发现问题之后物业更换的,该车牌号是曾女士朋友的。

物业称是员工操作失误

本月12日,曾女士来到物业管理处。一位姓杨的经理助理当时向她解释,是因为小区地下车库一层要整改,原先停放在地下车库一层的车辆被协调到地下车库二层。“这是我购买的车位,没有任何通知就占用,说得过去吗?”曾女士很气愤。

她说,当天大家都在气头上,她提议物业工作人员在16日前后给她一个答复。

昨日曾女士再次找到物业管理处。杨助理解释说,此前停放的车辆也是小区业主的,因为地下车库一层整改被协调到地下二层。原先也不在G1109,但这位业主提出,协调的车位不方便家里老人、小孩乘车,物业遂又帮忙协调到曾女士的G1109车位。“在协调时,还特别嘱咐工作人员,要协调未售车位。”杨助理解释说,期间操作出现失误,占用了曾女士的车位。问题发现当日,已马上进行了纠正,杨助理表示,愿口头表达歉意。

物业提议协商解决

“杨助理的态度我不能接受。”曾女士认为,两次协商两人均发生了争执,让她质疑对方诚意:“我常年不在,车位交由物业管理,却发生这种鸠占鹊巢的事情,口头道歉让人实在难以接受。”曾女士提出,首先要有个书面说明,向她解释清楚整个事件过程,其次因对物业服务不满,她保留拒交物业费的可能。

对此,物业的张姓经理表示,据他了解,地下车库的休整也是从6月初才开始的,占用时间不会超过20天。他说,物业公司并未从中谋利。张经理还表示,除了道歉,物业公司愿与曾女士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此事。不过,就曾女士提出的两点解决方案,张经理认为难度很大。

【说法】

用他人车位谋利

物业应赔偿损失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李小军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车位所有权人即曾女士,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未经车位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允许他人使用车位或对外出租车库谋利,其行为已侵犯了车位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再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文/图 记者房舒)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