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对长泰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梁跃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漳州市纪委调查,梁跃辉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犯罪。
漳州市纪委认为梁跃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跃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梁跃辉,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福建省长泰县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泰县副县长,长泰县委常委、副县长。今年3月16日,漳州市纪委发布信息说,长泰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梁跃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海峡导报记者 萧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