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未经审批违法挖掘公路用地的行为,已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你的施工工具予以暂扣,请于五日内到县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永春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人说道。
这是5月9日上午发生在永春公路分局产权所与县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处置省道306线猛虎路段一处违法行为的一幕:联合执法人员巡查至省道306 K134+020右侧时,发现一支施工队伍正在挖掘公路用地,拟埋设电杆。
经查,该处为移动公司改造路线,需新设电杆。因该行为未经审批,联合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现场责令恢复原状、限期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交通执法大队采取强制措施,现场扣押相关施工工具。
当联合执法人员处理完该违法行为继续巡查时,发现省道306 K128+800右侧处一块绿化带被违法占用、进行硬化,并在上面贩卖家禽。
执法人员对现场取证后,责令当事人2日内进行清理,就受损的绿化带到我局路政服务大厅办理赔(补)偿手续。
对于这两起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永春分局执法人员将在下一步予以跟进,并将紧扣“爱护公路 服务出行”路政宣传月主题,与永春县交通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严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突出展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在服务社会公众出行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倡导群众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潘晖煌 图:陈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