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旅游航空奖励政策 鼓励搭乘已开通航班

福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旅发委获悉,为打造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实现福州机场2017年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长以及进出福州机场团队游客比增30%的目标,该部门日前出台《2017年福州市旅游航空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办法》,鼓励旅行社组织游客搭乘已开通的航班和拟培育的旅游航班(包机)双向旅游。

申报办法分常态航线奖励和新开国际航点包机奖励两类。对组织省外团队游客搭乘常态航线进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的旅行社,以组织旅游团队每3个月达到600人次为基数,按50元/人次予以奖励。对新开国际航点包机进出福州机场的旅行社,自提出申报奖励之日起3个月内,包机航班达到12班次及以上的,对东亚、南亚和东南亚新开航点进行包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20万元;对中东、非洲新开航点进行包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30万元;对欧洲、美洲、大洋洲新开航点进行包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50万元。(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