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深圳贪官太太:穿粉色旗袍 抹红艳口红求情(图)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人民的名义| 我见过的那些贪官太太

《人民的名义》热播中,赵德汉、丁义珍等腐败分子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可是却对贪官背后的太太们着色不多。相信很多人都如小编一样,好奇贪官身后那些鲜为人知的太太们...

一说到官太太,你脑海中显现的形象是什么样的?身披貂皮大衣、手挽爱马仕包包,翡翠钻石挂满脖子耳朵,宝石戒指戴满每一根圆滚滚的指头?整天有人鞍前马后她还鼻孔朝天颐指气使?这种贪官太太形象就是大写的“金钱”和“贪念”,会被人嗤之以鼻。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收受贿赂近2.5亿元,创下十八大以来省部级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白恩培频繁收受钱财,他的妻子张慧清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云南当地就流传着一句话,“有事找张姐,在云南没有张姐办不了的事。”张慧清在前台办事收钱,收受的单只镯子价值高达1500万元人民币,白恩培在幕后默默支持。

今天笔者要说的那些官太太,不是“张姐”那样狐假虎威,丈夫在后台办事,她负责在前台收钱的太太,而只是办案过程中遇见的那些普通官太太们,也仅谈谈她们在丈夫被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调查后形形色色的反应。

甲太——她想要凭一己之力“救夫”

甲某夫妻差不多可以成为恩爱夫妻的“模范”。丈夫年轻有为,除了工作就是家庭,社交单纯,热爱健身和书法,白手起家,官至厅局级,对妻子默默付出无限感恩;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温柔坚韧,没有社交,家里没有请保姆,全天候照顾一家老小六口人饮食起居,对丈夫充满崇拜和感激。

在我们到她家传唤甲某时,她是一步跨在我们前面,坚定地说“我要跟他一起走,我要陪着他”。在前期摸查中,已经知道她是关键证人,一并带回作证。从甲某的供述中得知更多细节,行贿人送东西到她家的时候,她在现场,并多次提醒丈夫将财物尽快退回行贿人。但她坚称其夫没有收受他人钱财,而且温柔的外表内是钢铁般坚韧强大的意志,想要通过一己之力保住丈夫,有一种“宁死不述”的壮烈“就义”感。

最后,甲某主动提出给甲太写字条,大意是“我已经彻底认罪伏法,希望你能配合,让我内心归于平静。拖累了家庭,愧为人子人夫人父,希望你能照顾家庭,等我重新做人。”甲太最终泣不成声,一五一十做了亲笔证词。

甲太面对检察机关调取证人证言时的表现,是亲人、朋友、同事间最正常表现,就是“不作证”,以为这样就可以帮助“不入罪”,至少是“不加害”,这样贪官们就可以继续过着让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其实,这里面要说的有两点:

第一,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这是法律义务;

第二,当反贪办案部门开始找证人作证的时候,多半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交代,并且悔罪心理特别强烈,希望事情能尽快了结,以便重新开始,这时其愧疚之情也特别浓郁,希望尽早使身边的人不受惊扰和牵连,如实作证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自我救赎的最大帮助。

所以,面对侦查机关获取证人证言时,履行作证义务才最符合犯罪嫌疑人期待,如实作证绝对不是“加害”,反而恰恰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帮助,是精神救赎的正道;如实作证就是一种“超度”,帮助犯罪嫌疑人早日解脱获得重生,此乃善行,胜造七层浮屠。

乙太——她“一夫当关”阻止搜查

在办案过程中,乙某提醒我们,如果他妻子有鲁莽之举,希望办案人员别计较。虽然有预防针在先,但当我们手持搜查证和工作证敲开乙某顶层400平米豪宅的门时,还是大吃一惊。

乙太呈“大”字伫立在门口,大声地喊道“我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姐的,你们无权拿走”。我们依法出示搜查证,介绍此次搜查的见证人,说明搜查目的。进屋后,我们看见乙太姐姐一边打包物品一边喊“这东西都是我的,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在我们查找目标证据的过程中,触手之处,都有乙太的大声哭闹撒泼“那是我姐的,你们不能拿”,然后从我们手中夺走塞她姐怀中。

搜查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能演变为与妇人撕扯,我们立刻制止乙太,并再次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试听资料等证据”,向其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她停止哭喊,进入无声模式,却全程怒视我们,脸上毫无愧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