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就因转弯时的一个动作赔了64万…这点很多人不懂

珠海交警

如果小编说很多司机开车多年,其实还不懂得转弯,很多人心里一定不服气,开车转弯我都不会?最近就有一位司机因为不懂转弯摊上一条人命,还赔了64万!

据微信公众号“珠海交警”11日报道,在珠海南屏镇某工厂有一对来自四川的姐妹,2016年10月13日这天,妹妹感冒了,姐姐下班后立即带上妹妹赶去买药。姐妹俩在车站上苦等半小时仍未见公交车的身影。这时,周某恰好开着一辆“摩的”经过,姐姐便带上妹妹上了这辆“摩的”。

另外一边,在当天下午接近6点时,马某驾驶的粤C1××81号搅拌车却和摩托车“碰”上了。搅拌车如常地沿着香工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洪兴一路路口马某轻踩刹车减速,打左转弯灯,瞄了瞄路口的情况,对向车辆都减速了,马某率先左转进入洪兴一路,马某在转弯的同时仔细观看四周路况,看到一辆摩托车距离自己十多米,心里想着对方肯定会减速的,也没怎么放心上。

没想到才刚摆正了方向盘,马某就被突如其来“嘭”的一声巨响吓到了!下意识再看看左右后视镜,竟然发现那辆摩托车出现在搅拌车的右后方,直接撞上了搅拌车右侧尾部。惊吓过度的马某迅速将搅拌车停下,看着倒地受伤的一男两女,马上拨打电话报警。120救护车到场后,医生证实摩托车驾驶员周某已当场死亡,两摩托车乘客伤得不算严重,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现场

最终,摩托车驾驶员周某因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且超员,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而搅拌车驾驶员马某在路口转弯时因为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危险情况,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是南湾交警大队梁警官在事故定责的时候,还强调了一点,马某之所以要负主要责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被他忽视了,那就是他采取了不正确的转弯方式。言下之意,这位老司机竟然在转弯犯了错误。

这个错误是什么呢?看下面的法律条文。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错误转弯摊上人命绝非偶然

转弯要靠近中心点。在一个路口,你转弯时有个转弯半径的问题,比如你可以使用大半径的转弯,像这样↓↓

也可以采用小半径的方式,像这样↓↓

那么转弯时究竟什么样的半径是合适的呢?地面有这样一个标线,叫做中心圈,设置在路口的中心点。

你转弯时必须靠近中心点转弯,采用这样的转弯半径,一,根据经典物理学的圆周运动定律,你的转弯半径越大,所需要的向心力越小(车辆转弯时,向心力是由地面摩擦力提供,如果转弯半径太小,所需要的向心力很大,超过了地面摩擦力最大值,车辆就会发生打滑)你的车辆行驶会越稳定;

二,也是更重要的,转弯半径越大,你的转弯过程就长,无论是你还是其他车辆司机都有充分的时间相互观察,以避免事故。如果你转弯半径很小,转的是急弯,那么对方和你相互观察和反应的时间都很短。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要规定,转弯必须靠近中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