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少年行窃遭捆绑示众 脸上被贴“我是小偷”(图)

云南网

据云南网10月24日报道,昭通市永善县两名失主和朋友逮住3名偷盗的少年后,当场辱骂、捆绑对方不说,还往其中两人脸上或胸上贴上“我是小偷”的标签……3名成年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抓捕后才如梦方醒。

19日凌晨3点50分许,家住溪洛渡镇的鲜某(13岁)、李某(14岁)和另一未成年人(身份待查)在县城溪洛渡镇步行街中段游荡。不一会儿,3人看见一个中药材铺面大门敞开着,店里面 空无一人。随后,3人起了盗窃的想法,正在偷盗时,被该店面老板饶某、妻子周某和朋友王某逮个正着。

三个未成年人因偷窃被绑在栏杆上

凌晨4点许,抓住3名小偷后,饶 某等3人怒不可遏,很快用绳子将对方绑在铺面门前的铁栏杆上,还不断辱骂和推搡。凌晨6点许,其中一人挣脱绳索后跑了。得知此事后,饶某等3人更加气愤, 竟用碳素笔在两个香烟壳上写下“我是小偷”字样,把两个香烟壳绑在鲜某和李某的胸前,随后又用碳素笔在两人脸上写下“小偷”字样。8点许,街上行人增多, 看见上述场景后赶紧报警。

接警后,溪洛渡派出所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当即把李某和鲜某交由其监护人领回家中进行严加管教,对饶某及其妻子周某和朋友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刚开始,饶某等3人对于自己被抓一事疑惑不已。“你们肆意辱骂、推搡、捆绑未成年人,还往他们身上贴上‘小偷’标签,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民警说。

很快,饶某、周某、王某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懊悔不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这类因惩治小偷而将自己变非法拘禁疑犯的案件不在少数。据大洋网4月29日报道,广州一陈姓男子,在将偷自己手机的小偷罗某抓获后,却将其挟持到远郊进行拘禁,通过语言威胁和殴打,逼迫罗某写下欠条。随后,罗某报案,陈某则因非法拘禁北京法拘留。

《海峡导报》5月23日报道,男子阿毅(化名)等四人因非法拘禁疑似进入公司宿舍,实施盗窃的“小偷”在厦门同安区法院受到审判。一审分别判处他们四人五个月到半年不等的拘役,缓期执行。

5月30日,东南网报道,福建陈某宝偷了老板的信用卡取现,后遭到禁锢,在逃跑时从厕所的窗台坠楼不幸身亡。而参与禁锢陈某宝的林某、程某嘉、林某新和余某平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私力救济一般发生在弱者寻求救济、公权力(如寻求报警)救济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适当的救济方式。以上这些“受害者”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方法救济自己的财产权,要求公安机关出面解决,向小金讨要被盗财物,可他们却采取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的方式以恶治恶,并触犯法律,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