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芦苇荡根据现场痕迹确定了死者的活动范围,芦苇荡有很多脚印,但都来自同一个脚印,这个人在芦苇荡的内圈外圈走了起码四圈以上,除此之外都是现场警察的鞋印。大宝提出疑问,有可能是淌水过去所以没有鞋印。林涛说不可能,如果有人淌水过去也要上陆地,但是陆地上没有其他人的鞋印。林涛又一个问题,死者是光脚的,现场却没有光脚的鞋印。这时在现场发现了死者的鞋,与现场的鞋印吻合,一切看起来都像是自杀或者意外。但是林涛、大宝和秦明都觉得有可疑。
秦明拿出死者在案发当天去医院买药的记录,疑问死者当天吃药了为什么还会狂躁症发作,这不符合常理。而且根据警察的审讯记录,死者生前很少发病,即使发病也可以半个小时醒来,死者在芦苇荡走了一圈又一圈足够一个小时却没有清醒。
秦明继续拿出尸检报告,死者手臂上有一些指甲印痕,是新鲜的生前损伤,自己是不可能形成的。而根据警察在现场的执法拍摄仪,死者衣服前襟上是没有泥土的,说明死者不是在现场前额撞击的。另外还有对血迹流向的新发展,大宝抬进来一具模型尸体,根据死者的面部从创口流向头顶的血迹,不可能是自己所致,而可能是被他人肩扛,这也解释了案发现场目击者看到的高大身影。根据这些疑点,秦明希望可以解剖尸体,局长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