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煮娱 肥罗君
是时候了。在王宝强马蓉离婚故事的开头,马蓉曾发短信威胁王宝强,“你要敢发声明,我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不信走着看”。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出了声明。
今天,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官司将于13时30分第一次“过堂”,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离婚案之后的下午4时开庭。
现在所有的吃瓜群众都想知道,态度强势的马蓉准备如何让王宝强在法庭上“身败名裂”,又怎样让王宝强“一无所有”?
据了解,面对王宝强决定亲自出庭的态度,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她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而王宝强向法院新增了诉讼请求,将向马蓉索取精神抚慰金10万元。就该诉讼请求,律师界普遍认为,王宝强方很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马蓉和宋哲同居的证据,并在庭前会议中向法院提交。如果将两案审理视作又一场法律与舆论战役,战局未开,胜负态势已然分明。
王宝强事件最耐人寻味之处在于,一个典型的“家丑不可外扬”的中国故事,以全民围观的方式被演绎为2016年大众舆论场的经典事件,但在精英和草根态度尖锐对立甚至互撕之下,最终为事件盖棺定论的,却回到了法律本身。法律、人情与舆论战,在此终于有了一个了结。这出大戏,也终将有一个暂时的结局。
曾有媒体评论指出,王宝强的声明是“乡野鄙夫的复仇”,那么当“乡野鄙夫”走进了法庭,法律将给精英们眼中的这个“乡野鄙夫”一个怎样的判决?而在整个故事中,始终力挺王宝强的大多数吃瓜群众也将在判决得以确认,自己的力挺是不是对的?这出大戏的结局,的确比任何一部王宝强电影更加扣人心弦。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两个问题:第一,在法律面前,马蓉能不能让王宝强“身败名裂一无所有”?第二,我,一个吃瓜群众,为什么依然坚定地站在“乡野鄙夫”这一边?
从法律上说,王宝强让马蓉“净身出户”为什么可能性微乎其微?
可以说,王宝强事件无意之间,完成了对公众离婚法的法制科普。
10月9日,最高法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第66号指导性案例涉及到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这个指导性案例刚发布,网络上就纷纷出现各种“净身出户”的帖子,有些文章甚至直接断言,这意味着王宝强可以让法律为他做主,让马蓉净身出户。
在此有必要说明两点:第一,指导性案例不是净身出户那么简单。第二,王宝强要让马蓉净身出户从法律上讲,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首先,净身出户是用来惩罚一方当事人的说法并非法律本意。这个指导性案例的意义更在于鼓励法院在类似的情况可以少分或不分,以此惩戒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
对“离婚时”的解释是王宝强马蓉离婚案是否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关键。因为在离婚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是发生在“离婚时”——才能成为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理由。
但是“离婚时”这个概念本身并不清晰。那么结合网上信息关于马蓉转移财产的说法,假设网上信息部分真实,马蓉方的确转移了王宝强的财产,可是转移财产的时间究竟是不是在“离婚时”,却很难断定——如果马蓉转移财产不是发生在“离婚时”,而是一场针对王宝强漫长的布局,那么极有可能,指导性案例并不能适用于王宝强事件。
可以肯定的是,王宝强一方一定会向法院申请,参考最高院有关净身出户的规定进行裁判。但与吃瓜群众想象不一致的是,法律最终的判决,很可能不会是他们期待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