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被海关转发做普法案例 袁立怒批其不职业冒犯自己

观察者网

昨天,微博大V、演员袁立发了条微博,描述一个妈妈送孩子到香港上学,顺便代购奶粉等,并贴出自己和一个孩子的多张合影。随后,@12360海关热线 转发这条微博,科普说:“水客妈妈”往返购买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牟取差价利益,属走私行为。

之后引来凤凰新闻等媒体报道,@共青团中央 等官方微博都进行了转发:“不要给未成年人作出错误示范,扩散周知!”

有关部门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提醒,有什么问题?

然而,今天中午,袁立本人连发几条微博,指责@12360海关热线。“这是剧照,你们未经本人许可,拿着剧照示众,用于公务宣传,这十分不严谨、不公正、不职业!”

这让网友们更疑惑了:

“这会想起来说是剧照了,第一条微博想不起来?”

“海关的官方微博及时指出网上可能具有示范作用的违法行为,那么多明星都做过警察蜀黍的普法案例,公众人物偶尔传递一下正能量,至于么?”

(观察者网 文/赵可心)

本文来自:http://www.qzcns.com/qznews/2016/1011/462513.html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