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博大V、演员袁立发了条微博,描述一个妈妈送孩子到香港上学,顺便代购奶粉等,并贴出自己和一个孩子的多张合影。随后,@12360海关热线 转发这条微博,科普说:“水客妈妈”往返购买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牟取差价利益,属走私行为。
之后引来凤凰新闻等媒体报道,@共青团中央 等官方微博都进行了转发:“不要给未成年人作出错误示范,扩散周知!”
有关部门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提醒,有什么问题?
然而,今天中午,袁立本人连发几条微博,指责@12360海关热线。“这是剧照,你们未经本人许可,拿着剧照示众,用于公务宣传,这十分不严谨、不公正、不职业!”
这让网友们更疑惑了:
“这会想起来说是剧照了,第一条微博想不起来?”
“海关的官方微博及时指出网上可能具有示范作用的违法行为,那么多明星都做过警察蜀黍的普法案例,公众人物偶尔传递一下正能量,至于么?”
(观察者网 文/赵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