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大克、王天普、司献民、王帅廷被提起公诉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河南省、江西省、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涉嫌受贿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天普涉嫌受贿、贪污案,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涉嫌受贿案,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乐大克资料图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乐大克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乐大克简历:
乐大克,男,汉族,1960年3月生,江西东乡人,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1976.12--1978.03 江西省东乡县红星垦殖场知青
1978.03--1980.02 江西省东乡师范学校学习
1980.02--1991.09 江西省公安厅九处干部、二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
(其间:1980.02--1981.02 在中国刑事侦察学院学习;1983.09--1986.07在江西大学夜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8.08--1989.08挂职任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1.09--1994.12 江西省公安厅九处副处长(其间:1993.09--1994.01在江西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4.12--1995.06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二处副处长
1995.06--2000.08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二处处长
(1994.08--1996.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2000.08--2004.08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其间:
2000.09--2002.12 在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4.08--2004.09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04.09--2004.11 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
2004.11--2012.12 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6.07--2009.07 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国际关系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09--2011.01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2.12--2013.01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国家安全厅厅长
2013.01--2015.07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王天普资料图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天普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天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天普简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
1985年7月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基本有机化工专业本科毕业
1996年7月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
2000年2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副经理
2000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经理
2001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2001年8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2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3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2003年8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2005年3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06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09年5月当选为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并任中国石化总裁
2011年8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3年5月辞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职务,由公司执行董事调整为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