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 向多部门写信举报

南国早报

据南国早报9月24日报道,“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刚来广西南宁不久的谢先生,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却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

9月23日晚上,这封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引来大量吃瓜群众围观

举报信中说,9月11日,谢先生到华联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84g”一袋,单价5.00元。其产品正面显著位置较大字体标示: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因受其诱导,所以购买了一袋,买回家后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

据此,谢先生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投诉人要求赔偿500元。”

在举报信中,谢先生还列出了4项举报请求:

包括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后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被投诉举报人退还货款并赔偿;

依法对被投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奖励投诉举报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真牛”、“打旺旺的这哥们打假打得也够牛逼的”,该举报信在网上传出后,引起网友强烈围观,并议论纷纷。

9月23日晚上10时左右,记者通过举报信上的电话联系谢先生确认,举报信确实是他在9月19日通过邮寄发出的。他说,除了寄送给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他还同时给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寄了一封陈述内容、诉求一致的投诉举报信。

“我查阅了旺旺雪饼的包装,包装显示这袋雪饼的生产厂家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他说,他因此给玉林市的执法部门也寄了投诉举报信,被举报人是广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9月21日,他接到一条来自工商部门的短信,随后,他接到了该分局来电,让他补充递交投诉举报所需要的材料。

截至9月24日中午,谢先生尚未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反馈。

在执法部门还没做出实质反应时,谢先生的举报投诉信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

谢先生很是郁闷,网上流传的举报信图片不是他拍的,也不是他上传的,当时给江南区食药监部门只寄送了一份,且流程显示已在9月20日上午11时由寄送目的地收发室签收,不知为何流传到了网上。

举报信在网上朋友圈中炸了锅,也在他身边掀起“暴风骤雨”。他说,在记者给他打电话前,他已经接到六七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大多是笑话他的,比如“这个你也信”,但他不回复这些短信;还有的朋友,给他发来微信群、QQ群里网友的反应;还有不知从哪里知道他QQ号的网友,纷纷加他QQ要和他谈论举报信的事情。

谢先生对自己的举报信被公开很是生气,认为这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面对网友的反应,他坚信自己投诉举报是对的。

谢先生寄出举报信,最主要是想达到两个诉求,他希望有关方面能认真对待他的诉求。

对于这件事,许多人认为谢先生太过较真,这只是个广告,但是也有人支持他的做法,觉得现在很多商品广告不靠谱。

而新快报显然是支持后者,新快报报道表示,对谢先生举报“吃旺旺运气没旺”一事,我们就不能仅当笑话看,而应把这当成一堂普法课。

以下为新快报报道:

这样的事情一出,随即就被娱乐化解读。有人表示,老婆饼没有老婆、老公饼没有老公、蚂蚁上树没有蚂蚁,这些商品是不是该着急了?还有人表示,“看到这样的投诉我就笑了”,更有人讽刺谢先生“没有常识”……通过这样的现实不难发现,谢先生的维权之举,已经被人当成了一种笑话。

但很显然,这样的事情并非笑话,而是严肃的法律事件。“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话语,虽然多数人都不会相信,但这并不能说明这则广告没有夸大其词。而根据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从这样的法律角度来审视,旺旺雪饼这样的“引证内容”,的确有违法的嫌疑,因为其并没有提供让消费者运气变好、变旺的依据或证据。

此前也有类似案例。事情发生在杭州,一家炒货店的老板,营业20多年,名声在外,店里很多产品都是畅销品,他的招牌上也有“杭州最优”“最好”等字样,本来并没有什么,但因为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结果被罚款20万元。此事一度引发争议,但多数人认为,这是一次强有力的普法宣传。客观来说,如今发生的这起事情,与杭州的事件相比,虽然事情不大相同,但涉及的问题则有些相似:都与虚假广告有关。

从这来说,无论谢先生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他背后的较真精神,是值得肯定的。毕竟,虚假广告这样的事情,一旦对公众生活造成困扰,无论影响群体大不大,都应该进行严肃处理。因而,谢先生举报“吃了旺旺运气没变旺”一事背后,传递出来的是难能可贵的法律信仰,而这样的信仰正是调侃者所欠缺的。

因而,对谢先生举报“吃旺旺运气没旺”一事,我们就不能仅当笑话看,而应把这当成一堂普法课。这同样警示我们:我们不能对我们周围习以为常的可能违法的行为熟视无睹,而必须具备法律信仰,懂得在法律的框架下审视问题。就此而言,更希望相关部门能站出来进行解释,若是这样的广告并非虚假广告,那自然是最好,若是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一定要严惩不贷。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