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1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涉及三地

新华网福建

新华网福州9月13日电 (袁羽 郑倩)日前,福建莆田、漳州、龙岩三地市纪委通报了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挂职总经理陈玉成、综合部经理罗春国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9月11日陈玉成与罗春国超标准接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2013年10月,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虚列退休职工慰问金购买紫菜,用于送给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陈玉成违规领取节假日、周末加班费、春节加班费等补贴共计59672元。近日,湄洲岛纪工委给予陈玉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春国诫勉谈话,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科员杨国恩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杨国恩在下派到城厢区龙桥社区居委会协助村“两委”工作期间,在领取龙桥街道办事处发放的工资及补贴的情况下,又违规领取龙桥社区居委会所属龙桥集团发放的工资、奖金等计10.93万元。近日,城厢区纪委给予杨国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北岸开发区山亭镇山亭社区居委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山亭镇山亭社区居委会将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暂收款、逃避服兵役罚没款等进行账外管理,其中用于购买烟酒、超标准工作餐、发放补贴等计23.6万元。近日,北岸开发区山亭镇纪委给予山亭社区党支部书记林金良,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肖国忠,社区支委、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林亚火,社区支委、组织委员张秀华,社区支委、居委会副主任、计生管理员陈美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社区支委、民兵营长王木狮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仙游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副所长、法人代表郭光华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间,仙游县质量计量检测所违规发放加班补贴9737元,其中郭光华本人领取9212元。近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郭光华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科员柯金树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中秋节前,柯金树在任北岸交警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并收受香烟、茶叶等礼品,共计价值7172元。近日,莆田市监察局驻市公安局监察室给予柯金树行政记过处分。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支部书记陈开伶、原院长兼支部书记郑金椿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等问题。2013年1月9日—2014年3月21日,在参与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图纸会审、工程验收过程中,陈开伶、郑金椿收受施工单位送的“红包”。2013年春节期间,陈开伶还收受施工单位送给的葡萄酒、香烟等礼品。近日,荔城区纪委给予陈开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金椿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秀屿区平海镇主任科员叶金莲违规租用车辆等问题。2013年11月起,经叶金莲审核同意,平海镇违规租用车辆用于该镇日常公务用车。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叶金莲在分管镇后勤工作期间,其家属在该镇食堂用餐未支付餐费。近日,秀屿区纪委给予叶金莲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涵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科员陈兆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6月22日,陈兆国驾驶警车开展交通查纠,并借交通查纠之机绕道到萩芦镇林美村头坵办理私事。近日,涵江区公安分局纪委给予陈兆国党内警告处分。

漳浦县教育局原局长黄耀光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春节,黄耀光担任漳浦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对象和有关单位赠送的提货券、购物卡等,共计1.2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7月,黄耀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诏安县建设乡副乡长陈卫忠违规领取补贴、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5月至10月,陈卫忠在挂钩联系江亩坑村期间,违规领取江亩坑村计生工作补贴0.46万元,违规收受该村赠送的香烟和洋酒等礼品。2016年7月,陈卫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山县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项目工作部部长林秀龙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2日,林秀龙违规驾驶闽E3123C公务车到杏陈镇后林村办理私事。2016年6月,林秀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公车私用费用;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吴水金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漳州大房农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漳州大房农场违规向场部工作人员发放考勤奖共计4.18万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副场级以上领导违规领取汽油补贴共计2.04万元;2016年2月擅自决定上调职工工资,已发放15个月调资工资26.9万元。同时,该农场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等其他问题。2016年8月,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杨建根和工会主席、财务科长兼会计林鹏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场党委书记许福寿、党委副书记兼副场长郑元辉、副场长林景致、纪委书记曾继酉、党委委员郑艺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干部林东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8月,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干部林东章在2015年秋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中,利用职便,向考生及其亲属索要茶叶款现金1750元、以需宴请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为由索要费用2000元(未实际宴请)和以挂账形式提走烟酒等财物折合人民币计15680元,共计19430元。2016年1月15日,林东章担心事情败露,将之前挂账的15680元结清。2016年5月9日,漳平市纪委给予林东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龙岩鸿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闽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月28日,鸿盾保安公司押运分公司组织召开守押金融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用餐安排在鸿盾保安公司食堂,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王闽霞将个人在新罗区某大排档餐厅的2笔消费支出共计2302元以这次会议用餐名义从公司报销。2015年10月30日,王闽霞带队赴武平参加第四季度民爆会议,结束后未及时返回龙岩,次日上午私自使用公车到长汀办私事,午饭后从长汀返回龙岩。2016年6月14日,龙岩市国资委纪委给予王闽霞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处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的2302元。

永定区城郊镇古二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时任城郊镇古二村党支部书记郑如超与时任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郑仲春,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违规发放村“两委”干部补贴,其中郑如超违规领取了7500元、郑仲春违规领取了8500元。2016年7月16日,郑如超、郑仲春分别退回了领取的补贴款。2016年7月18日,永定区城郊镇纪委分别给予郑如超、郑仲春党内警告处分。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综合办驾驶员曾繁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月1日,曾繁城在无公务派车的情况下,擅自驾驶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用车从龙岩出发回武平县东留镇桂坑村家中办理私事,2015年1月3日从家中返回龙岩。2016年7月11日,武平县东留镇纪委给予曾繁城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紧盯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要组织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