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妨碍干扰巡视行为坚决问责 20名厅级干部被审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那些妨碍、干扰巡视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在日前召开的福建省2016年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岳峰表示。

福建省委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对出现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干扰、规避巡视监督,巡视整改不落实等情形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公开通报,形成震慑。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福建省共开展14轮24批次巡视,完成对19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发现问题3248个,移交问题线索2142件。根据巡视移交的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0名厅级干部、192名处级干部和467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然而,在这份成绩单的背后,仍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对巡视工作配合度不高,干扰和影响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省委巡视组坚决运用问责利器,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对被巡视地方(单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干扰对抗巡视监督的,责成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去年4月至5月,省委巡视组在巡视省汽车工业集团期间,时任集团党组书记的廉小强组织协调集团及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导致集团提供的材料不及时、不完整、出错率高,给巡视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了困难。省委巡视组研究决定,对廉小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影响巡视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进行巡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对廉小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进行进一步立案审查。

巡视监督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成果运用。巡视发现的问题是否被严肃对待、及时整改、按时反馈,是检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是否支持巡视工作的硬标准。

在去年11月至12月的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发现清流县自2011年以来违规出借巨额财政性资金,并且不落实2014年专项巡视提出的整改要求,依旧违规出借20笔财政性资金。省委巡视组就清流县委、县政府巡视整改不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约谈三明市委领导,责成三明市委、市政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随后,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包括清流县前后两任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1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据了解,在该省刚刚启动的今年第三轮巡视工作中,省委巡视组已着手对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看巡视反馈问题是否真改。(记者陈金来通讯员 杨雅荣 杨心怡)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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