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年纪大了,无法熟练使用银行卡,他委托女婿陈某取款、转账。陈某借机将黄某的银行卡与他的支付宝账户绑定,转走卡内的1万多元。黄某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陈某居然陪着他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进行审查。
黄某年事已高,经常委托陈某使用银行卡取款、转账。陈某利用帮助黄某的机会,记下了黄某的银行卡账号与密码。在未经黄某同意的情况下,陈某私自将该卡与他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今年1月29日至2月4日,陈某多次通过支付宝平台将黄某银行卡内的1万多元现金转入他的银行卡内,再从银行ATM机中取现。没过多久,陈某就落网了。
“我的手机收到银行发来的账户余额短信提示通知,发现卡被被盗刷了10766元,我怀疑银行卡账户信息泄露了。当时是女婿带着我去派出所报案,没想到银行卡正是被女婿盗刷了。”黄某得知陈某是犯罪嫌疑人时无奈地说。
据陈某交代,他手头拮据,利用黄某对他的信任,私下“挪用”了黄某的钱。他想等有钱了再填补“亏空”,所以才壮着胆子带黄某去派出所报案。
目前,永泰县检察院对该案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受理审查。检察官提醒: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